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百姓怕挨黑社会的刀,老板怕戴“黑社会”的帽。
多么痛的领悟!
先说一桩令人细思极恐的涉黑案。
因涉及该案的所有信息均被举全省之力予以屏蔽删除,我就不提具体地名了。
在某市,有一家地产公司,垫资数十亿,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发了一块鸟不拉屎的荒地。
在那个房地产野蛮生长的时代风口上,项目像猪一样被飞了起来,取得空前成功。
经权威机构评估认定,企业除回收成本后,尚需分利55乙元。
财帛动人心,也动府心。
在分果果的时候,政府反悔了,要求与企业无条件解除合作协议。
换了任何企业,都不会答应这种堪比《马关条约》的要求。
没关系,政府一纸文件,强制解约。
企业老板动用各种渠道,坚决维权。
随后,该企业老板被抓了。
罪名是:涉黑。
再随后,企业被托管,账户资金被冻结30亿,几百套房产几百辆车辆亦被封存......
一家百亿企业,就这样轰然倒塌。
数千员工,就这样风雨飘零。
再再随后,老板被判无期,余生将在监狱度过。
好一个“惨”字了得。
这个“涉黑团伙”老大,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纵观检方的起诉书发现,在涉嫌的一大堆罪名中,最具涉黑特征的,是十多年前,该公司员工与施工方员工在工地干了一场架,造成一人轻伤。
这起案件,警方介入经调解后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毕竟,在十多年前,这样的事件在警方眼里,就是鸡毛蒜皮。
这,就是倒查二十年的威力;
这,就是“欲加之罪”的时代映像;
这,就是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为老板鸣冤的的多名公司高管,均因“寻衅滋事罪”而被投入大牢。
这起案件,是我二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写得最胆战心惊的一起案件。
我在多个场合与朋友们谈起这起案件的事时,有朋友感叹称:老板做大了,人就危险了。
是的,很多时候,财富就是原罪。
这句话很操蛋,更让老板们流冷汗。
这,就是近年来“远洋捕捞”案件不断被曝光的原因,也是无数老板被倒查二十年因涉黑被没收全部财产后家属及们纷纷喊冤的原因。
毫不客气地说,在四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中,在“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原始意识中,在二十年野蛮地产的畸形发展中,很难有企业经得起“倒查二十年”。
就算你能拍着胸脯说你没有罪,别人还能举起拳头给你欲加之罪。
在“涉黑”的江湖里,财产被清零余生被坐牢的,除了那些大老板们,还有很多不大不小的中小老板们。
近日,知名律师吴丹红,曝光了一起同样典型的涉黑案。
该案的主角,是一个叫胡某辉的老板。
这个曾当过乡村小学语文教师的胡老板,旗下有两家大型超,在当地群众与生意伙伴眼中,是一位有社会责任感、口碑良好的合法商人。
灾难发生于2022年6月18日。
凌晨四点,胡某辉的家,遭警方跨省突袭,在未出示任何有效立案文书的情况下,将家里的150余万元现金及所有贵重物品一扫而空。
这既是抓人,亦是在抄家。
按照吴丹红的文章表述,在此后的七个月里,胡宁辉与30余名亲属、员工及同乡被秘密关押于偏远山区的废弃宾馆中,遭到了系统性、摧残性的酷刑逼供。
没有一起涉黑案的罪名,是通过刑讯逼供不能完成的。
如果不能,那就加大力度。
如果还是不能,还有“何患无辞”等着你。
最终坐实“胡某辉涉黑团伙”罪名的,是二十多年前的两起陈年旧案。
不,是两起陈年旧事。
第一起案件,按当时的定性是:邻里纠纷。
2002年,两村民因邻里之间占用村道违法搭建猪舍,发生肢体冲突。
2003年,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经两次补充侦查,明确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撤销案件;
2006年4月4日,胡某辉被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与取保候审期限的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亦未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在法律程序上即视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起沉寂了整整二十年,按法律规定视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邻里纠纷”,在胡某辉被抓后,被警方重启侦查,“死而复生”。
在一系列精密的工作后,受伤村民被认定构成“重伤二级”。
该旧事,成为胡某辉案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罪行”。
第二起案件,是发生于2007年的李某才传销纠纷案。
该案的起因,系胡某辉亲属被李某才诱骗陷入传销窝点,家属在发现后前往传销窝点要求退还被骗取的钱款。
期间,发生了一系列冲突。
该案在2012年4月22日解除监视居住后,同样因超过一年未作任何处理,被依法终止追诉。
然而在案件的扫黑卷宗里,这起传销维权纠纷被办案机关进行了重新定性:胡某辉等人绑架李杰才并索要30万元赎金。
这起旧事被认定为犯罪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就闭环了。
吴丹红律师在文章中称,“仔细核对全案卷宗,该案的证据链条漏洞百出得令人发指。”
吴丹红律师总结称,将二十年前早已被司法机关放弃追诉、且漏洞百出的邻里纠纷与传销维权,强行翻出并升格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彻底暴露出办案机关在无法找到真实黑恶犯罪证据时,靠“翻旧账”与“编故事”来完成指标的功利化办案思维。
就这样,胡某辉于2023年10月19日被法院重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辛苦奋斗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受牵连回到解放前的,还有胡某辉的妻子。
一审法院判决没收胡某辉“个人全部财产”,但在实际执行与查控清单中,办案机关将胡宁辉妻子庞某琼名下的婚前房屋财产,娘家嫁妆等合法资产实施了无差别的“一网打尽”。
连其子自己分期付款购车的首付,亦成为“非法收入”。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纵观这些年来,“以刑化债”,“远洋捕捞”,“被涉黑”等案件,被舆论曝光了一个一个又一个。
这些案件,被依法纠正了吗?
诚然,孙小果,“高启强”类的黑社会,是社会的毒瘤,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而“以刑化债”,“远洋捕捞”,“被涉黑”等案件,对社会的危害,远甚黑社会百倍。
因为,孙小果与“高启强”,污染的是水流。
而每一起“以刑化债”,“远洋捕捞”,“被涉黑”等案件,从深层次上侵蚀着公众对国家司法公正的终极信任,污染的是水源!
羊亡了,必须补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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