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参考文献:《简·爱》《夏洛蒂·勃朗特传》《勃朗特姐妹研究》《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小说史》
(部分章节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请理性阅读)

1847年10月19日清晨,伦敦Cornhill街65号的Smith, Elder & Co.出版社门口,一辆邮车卸下了三十捆刚印好的小说。

封面上署的是一个陌生的男性化名——柯勒·贝尔。

书店老板起初只把它随手摆在新书架的第三层。

六个星期之内,一千五百册售罄,出版社连夜加印第二版。

伦敦文学圈开始议论一个问题:这个柯勒·贝尔究竟是谁。

有人说这是一位退役军官,也有人猜是牧师,理由都是一个——书里的口气太硬,一个女人写不出这种句子。

那本书的名字,叫《简·爱》。

女主角简身高不到一米五,相貌平平,出身贫寒,是个年薪三十英镑的家庭教师。

她所面对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比她大将近二十岁,坐拥桑菲尔德庄园,见过整个欧洲的名门贵妇。

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常理,这样一段悬殊的关系,只会有两个结局:要么简变成罗切斯特的情妇,要么罗切斯特娶了门当户对的英格拉姆小姐。

小说给出的却是第三个结局——简让罗切斯特爱到失明失手、家破人亡,还念着她的名字。

近两个世纪过去,这段爱情始终被拆解、被模仿、被翻拍。

有人把简的做法归结为“运气”,有人归结为“狠心”,有人归结为“反差感”。

真正让罗切斯特在桑菲尔德的废墟里、在双目失明的黑暗里、在漫长的雨夜里一次次呼唤她名字的,另有其因。

那件事只要说破,谁都能懂;说不破之前,桑菲尔德庄园里几十位太太小姐挤破头也没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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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847年,那个把自己写进书里的英国女教师】

小说《简·爱》问世那一年,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三十一岁,尚未婚配。

她住在英格兰约克郡一个叫霍沃斯的偏僻小镇,父亲是当地的一位牧师,家里三姐弟——夏洛蒂、艾米莉、安妮,加上一个体弱多病的弟弟布兰威尔。

母亲早逝,两个姐姐在寄宿学校里因病去世。

夏洛蒂十几岁就开始给别人当家庭教师,一年拿二十几英镑的薪水,勉强糊口。

写《简·爱》之前,她刚经历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暗恋。

对方是她在布鲁塞尔进修法语时的老师,一位已婚男子。

那段情感始终没有说出口,夏洛蒂回到英国之后,把所有的委屈、克制、不甘,一笔一笔转移到了纸上。

她给出版社寄稿的那封短信里,只写了一句话——这是一本不长的书。

出版商乔治·史密斯收到稿子那天是个礼拜天早晨。

他原本打算翻几页就出门骑马。

翻到第三章,他坐了下来。

翻到第六章,他吩咐用人把午饭端到书房。

翻到最后一页,天已经黑透,他把稿子合上,写下一句话——这个作者是天才。

《简·爱》上市之后,畅销的速度出乎所有人意料。

一部分评论家坚持认为柯勒·贝尔是男性,理由是女主角对男主人说话的那种直接、那种毫不退让,不像维多利亚女性应有的样子。

另一部分评论家反驳,只有女性才能把一个女性写得这样透。

争论持续了将近一年。

第二年夏天,夏洛蒂拉着妹妹安妮亲自坐火车去了伦敦,站在史密斯的办公室门口。

她个子矮,牙齿不齐,衣服是乡下裁缝做的旧样式。

她把一封夏洛蒂·勃朗特签名的信递给史密斯,说,柯勒·贝尔就是我。

史密斯愣在原地,据他后来在回忆录里记载,他当时脑子里第一个反应是——原来那个骂遍伦敦贵族沙龙的作者,就是眼前这个不到一米五的乡下女人。

这就是《简·爱》的诞生。

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五、相貌平平、家境清寒的女人,写了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五、相貌平平、家境清寒的女主角。

她要让整个英国看看——一个“不讨好”的女人,凭什么让一个见过世面的男人一辈子放不下。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女性的社会位置叫“家庭天使”。

温柔、顺从、体贴、少言、贤德,这五条是刻在墙上的规矩。

女人出门要有男性亲属陪同,女人写作要用假名,女人的财产在婚后自动归丈夫所有,女人被丈夫打死告到法庭也不一定判丈夫的罪。

夏洛蒂借简的口,把这一套规矩撕了个粉碎。

她让简站在罗切斯特面前,说出那句后来被印上无数本英语教材的独白——你以为我穷、我卑微、我不美,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

你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跟你一样充实。

这段话放到今天听不算什么。

放到1847年的伦敦客厅里,等同于一个女佣把餐盘直接摔到主人脸上。

《勃朗特姐妹研究》里有一段考据——小说出版当年,一位署名“女读者”的匿名信被登在《旁观者》杂志上,写信人是一位子爵夫人,她说她读完这本书之后一整夜没睡着,她想起了自己十八岁那年被父亲逼着嫁给现在这位丈夫的每一个细节。

《简·爱》击中的从来不是灰姑娘的幻想。

它击中的是每一个不敢开口的女人心里最疼的那一块。

[二]【桑菲尔德庄园里的两种女人,罗切斯特都不动心】

简进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那年十八岁,年薪三十英镑,负责教导一个叫阿黛勒的法国小女孩。

阿黛勒是罗切斯特的养女,母亲是巴黎歌剧院一位红极一时的舞女,父亲是不是罗切斯特本人,小说里始终没给出确定的答案。

桑菲尔德庄园有三层楼,管家菲尔法克斯太太住在二楼东厢,用人房在一楼后院,主人罗切斯特常年不在庄园,据说在欧洲各地游荡。

简刚到的头三个月,只在墙上的一幅油画里见过罗切斯特的脸——一个眉毛浓、下巴方、眼神里透着倦意的中年男人。

菲尔法克斯太太是桑菲尔德里的第一种女人。

她五十多岁,从年轻时就在这栋庄园里做事,见证过老罗切斯特先生的暴脾气,也见证过大少爷的葬礼。

她对现在的主人恭恭敬敬,说话永远低半个调门,走路脚不出声,每天早晨把咖啡端到罗切斯特书房门口,敲三下门就退下。

她端了整整三十年。

罗切斯特连她的全名叫什么都记错过两次。

小说里有一处细节很扎眼——罗切斯特第一次跟简谈起菲尔法克斯太太时,他说的是“那个管家”,连姓氏都懒得带。

一个把自己活成“背景板”的女人,就真的会被当成背景板。

温顺体贴到极致,换来的是被视而不见。

菲尔法克斯太太不是没有过丈夫,她年轻时结过一次婚,丈夫是本地一位教区副牧师,两人的生活她自己描述过一句话——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重话。

听上去很好。

再往下问,菲尔法克斯太太又说,他也从来没有认真听过她说话。

温顺体贴的女人,把自己交出去,换来的是一份心安。

那份心安里,没有热度,没有惦记,没有一个男人夜里想起她会翻身坐起。

桑菲尔德的第二种女人,是英格拉姆小姐。

英格拉姆家族在英格兰北部有三处庄园,英格拉姆小姐是家里的大女儿,二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二,会弹钢琴、会说法语和意大利语、会骑马、会用希腊语背诵荷马史诗的开头三十行。

罗切斯特那年秋天在庄园里办了一场为期两周的社交聚会,邀请了周边八家贵族,英格拉姆小姐是其中最耀眼的一位。

她走进桑菲尔德客厅的第一个晚上,故意在钢琴前弹了整整两个小时。

弹完之后,她把琴谱一合,转头对罗切斯特说,她今晚很累,明天不想见任何人。

第二天她果然一整天没出门。

第三天她在花园里跟一位年轻的骑兵军官聊了两个小时,聊天的位置正好在罗切斯特书房的窗户底下。

英格拉姆小姐玩的是若即若离。

这一套在现代情感博主的口中叫“高段位”——先热后冷,先近后远,先给一点甜头再抽身,逼着对方追。

罗切斯特原本应该是最容易上钩的那种男人。

有钱、有位、有阅历、又是庄园主人。

他没上钩。

罗切斯特做了一件谁都没料到的事——他化装成一个吉普赛老太婆,钻进英格拉姆小姐和她的闺蜜圈子里,一个个给她们“算命”。

他假装看手相,问英格拉姆小姐愿不愿意嫁给桑菲尔德的主人。

英格拉姆小姐的第一反应,是问桑菲尔德庄园每年的进项是多少。

她的第二个反应,是问桑菲尔德那位主人的年纪。

她的第三个反应,是眉头一皱,说她听说桑菲尔德的主人财产远远没有外人传闻的那么多。

罗切斯特把这三个反应记了个清清楚楚。

他从吉普赛帐篷里钻出来,回到自己的书房,第一件事是把书桌上原本准备送给英格拉姆小姐的一枚祖母绿胸针收进了抽屉最深处。

若即若离玩得再高明,一旦让对方看穿底牌,价值瞬间归零。

英格拉姆小姐爱的是桑菲尔德庄园的地契,不是庄园里那个眉眼疲惫的男人。

罗切斯特这个年纪,见过的女人,从伦敦的贵族沙龙到巴黎的红磨坊,从维也纳的音乐厅到那不勒斯的海滨别墅。

他对温顺体贴的女人已经腻,对若即若离的女人已经烦。

真正让他停下脚步的那个人,他自己都没意识到是什么时候走进他心里的。

那个人是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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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爱这个女人,做的事跟别人都不一样】

简与罗切斯特的第一次相遇,不在桑菲尔德的客厅,而在庄园外那条通往海镇的乡间小路上。

那是一个十月的黄昏,路面结了薄薄一层冰。

简从教区邮局寄完信往回走,走到一处小坡的时候,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她刚闪到路边,就看见一匹黑马滑倒在冰面上,把马背上的男人重重摔了下来。

简没有惊叫,也没有转身跑开。

她走过去,蹲下身,问那个男人是不是需要请医生。

那个男人一开口就骂了一句脏话。

简把他的胳膊架到自己肩上,帮他一步一步挪到路边的石头上坐下。

她甚至没有多问一句这个男人是谁。

罗切斯特摔断了脚踝,一瘸一拐骑上马,回到桑菲尔德。

半个小时后,简也走回庄园。

进门的那一刻,她看见客厅里坐着的那个男人,就是刚才在路上被她扶起来的那个粗鲁的陌生人。

菲尔法克斯太太赶紧向她介绍——爱小姐,这位就是罗切斯特先生。

简没有慌,没有解释,也没有道歉。

她只行了一个标准的家庭教师礼,把披风脱下来交给用人,然后走到火炉边坐下。

罗切斯特的眉毛挑了一下。

他在庄园里从没见过一个女人,见到他之后不先整理自己头发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罗切斯特每天晚饭后都会派人把简叫到楼下客厅。

他问她读过什么书,简答;他问她画画为什么用这种奇怪的色调,简答;他问她十八岁之前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简答。

问什么答什么,答得又直又稳。

有一天罗切斯特突然问简,你觉得我这个人长得漂亮吗。

桑菲尔德庄园里六十多位用人,从菲尔法克斯太太到马厩里的小马夫,没有一个人敢在罗切斯特面前评价他的长相。

简抬起头,看了他两秒,说了一个字——不。

罗切斯特脸上的表情从错愕,到不快,到最后忍不住笑出声。

他这一辈子头一次听见一个女人对他说这个字。

简接着又补了一句——先生,我不认为一个人的相貌是衡量他价值的标准。

这句话说完,罗切斯特把手里那杯白兰地放下,认真看了她一眼。

从那一眼开始,简在罗切斯特心里,从家庭教师变成了一个“人”。

再往后几个月,罗切斯特开始有意无意地试探简。

他在庄园里办社交聚会那两个星期,专门要求简每天晚上到客厅陪坐。

一屋子的贵族小姐穿着最新款的巴黎裙装,头发烫成流行的螺旋卷,脖子上挂着几百英镑的珍珠项链。

简穿的是自己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色连衣裙,头发用一根黑丝带扎在脑后。

英格拉姆小姐进门的时候,对简连一个眼神都没给。

在她眼里,简就是墙角一件不会说话的家具。

简没有生气,没有讨好,也没有故作清高地退场。

她坐在窗边,安安静静地做手上的针线活。

罗切斯特的目光每隔一刻钟就会飘到窗边一次。

他自己没意识到,屋子里最耀眼的英格拉姆小姐坐在钢琴边唱意大利咏叹调,他的耳朵却一直在等窗边那个灰色身影会不会抬头。

社交聚会结束的那天夜里,桑菲尔德的花园里下起了小雨。

罗切斯特把简叫到花园那棵大栗树下,说了一句话——阿黛勒需要一位新的家庭教师,因为他即将迎娶英格拉姆小姐。

简的脸色一下子白了。

她没有哭,也没有闹。

她说,那她会立刻去伦敦登报找下一份工作,最迟一个月之内离开桑菲尔德。

罗切斯特看着她转身要走的那个背影,突然抓住她的手腕。

他在雨里把她拽回来,一句话一句话地问她——你真的要走?

你真的能走?

你以为我离得开你?

简站在雨里,仰头看着他,把这段后来被印上无数英语教材的话说了出来。

“你以为我因为穷、卑微、矮小、不美,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

你错了,我的心跟你一样,我的灵魂跟你一样。”

“如果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貌和财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我现在不是通过世俗的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通过血肉之躯跟你说话——是我的灵魂在跟你的灵魂说话,就像我们都穿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罗切斯特在这一刻,跪在了雨里。

他求简嫁给他。

他说,他这一辈子等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他说,英格拉姆小姐是他故意安排的一个幌子,是为了逼简开口。

他说,他从来没有真的想娶别人。

简答应了。

婚礼被定在一个月之后。

桑菲尔德里所有的用人开始为这场婚事忙碌,菲尔法克斯太太亲自去镇上给简订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罗切斯特写信到伦敦订了两枚婚戒。

一切都在往喜结连理走。

在婚礼当天早晨,一件谁都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在教堂里。

[四]【教堂后排突然站起来一个陌生男人,一份文件砸碎了整场婚礼】

婚礼定在一个初夏的清晨。

桑菲尔德庄园的马车在天没亮的时候就套上了鞍。

简穿着那件素白连衣裙,没有花冠,没有伴娘,没有宾客。

罗切斯特握着她的手,一路催马车夫赶快。

教堂的钟敲响八点整,牧师翻开圣经,念到那句程式化的话——如果在场的各位知道这两人不该结合的任何理由,请现在说出来,或者永远缄默。

这句话在英国的教堂里被念过几百年。

从来没有人在这个位置上真的开口。

教堂后排却传来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清清楚楚,一字一顿。

那个男人走出阴影,站到过道中央。

他自称是伦敦的一位律师,姓布里格斯,来自格雷律师协会。

他手里攥着一份文件,纸边已经被汗水浸得发皱。

他说,这场婚礼不能进行,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早在十五年前已经在西印度群岛结过一次婚,那位妻子至今仍然活着。

罗切斯特脸上的血色一寸一寸退下去。

简站在他身边,一句话没说,一根手指扣进婚纱的褶子里,指节泛白。

牧师的手停在圣经的那一页上,没有翻过去。

教堂高窗外的风吹进来,把祭坛上的两根蜡烛吹得摇摇晃晃。

后排还站着另一个人,一位皮肤黝黑、身形瘦削的中年男子,他自称是那位妻子的哥哥,姓梅森,从牙买加坐了两个月的船赶到英国。

罗切斯特没有辩解。

他没有反驳。

他做了一件比辩解更可怕的事——他伸手抓住简的手腕,把她从教堂里一路拽出去,塞进等在门口的那辆马车,一路拽回桑菲尔德庄园。

马车没有停在正门。

它绕到庄园侧面的偏门。

罗切斯特带着简,一层一层往上走,走到那间他从不允许任何人接近的三楼阁楼门口。

他从怀里掏出一把钥匙,把门推开。

阁楼里蹲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披头散发,身上裹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睡袍,指甲又长又脏,嘴角挂着一道未擦的血迹。

看见门口有人进来,她像一头受惊的野兽一样从地上跳起来,扑向罗切斯特。

罗切斯特一把把她按回床上。

他转过头,对着简,声音沙哑,一字一句地说——她就是我的妻子,伯莎·梅森。

简站在阁楼门口,身高只到罗切斯特的胸口,身上还穿着那件已经被雨水打湿一半的白色连衣裙。

阁楼里的空气浑浊,混着酒精、血腥和霉味。

罗切斯特跪在地上,抓住简的裙摆,把这十五年的婚姻从头讲了一遍——他二十岁那年被父亲和哥哥合伙骗着娶了这位西印度富商的女儿,得了三万英镑陪嫁;婚后不到三年,妻子开始出现精神错乱的征兆;家族有遗传性精神病史,母亲和弟弟都在疯人院里死去;他没有把她送进疯人院,而是带回英格兰,关在桑菲尔德的三楼,请了一位叫格雷斯·普尔的看护,一守就是十五年。

他讲完之后,抛出了一个方案——带简去法国南部,在马赛买一栋小房子,以罗切斯特夫妇的身份住下去,谁都不会知道那个疯女人的存在。

简站在阁楼门口,一句话没说。

她的手指从婚纱的褶子上松开。

阁楼外的走廊里,格雷斯·普尔太太端着一杯药水从楼梯上上来,看见罗切斯特跪在地上,愣了一下,退回楼梯口。

窗外的风把桑菲尔德花园里那棵大栗树的枝条吹得贴在窗玻璃上。

正是在这一刻,简的脑子里已经想好了那个字要怎么写、怎么落、怎么在天亮之前把这段几乎要吞没她整个人生的爱情,重新掰回一个她能站得住脚的位置。

她要守住的这个东西不是名分,不是马赛的那栋小房子,不是罗切斯特跪在她面前的那份忏悔,而是她走进桑菲尔德的第一天起就在身上、比婚纱更贴身、比婚戒更重的一样东西,这样东西一旦丢了,她就再也不是那个曾经在雨里让罗切斯特跪下来的简·爱了,而她要把这样东西守到什么份上、要付出多重的代价、要在此后三年里让罗切斯特为它付出多大的血本,桑菲尔德阁楼里这一刻站着的所有人,一个都不会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