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某破旧的老屋内发现雍正八年的“州司马第”牌匾,这块牌匾木料老旧,右侧上款为“内阁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学士兼理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四级张廷玉为”,左侧下款为“太学生候选州同知卢象鹏立,雍正八年岁次庚戌仲秋吉旦”,这块老牌匾一看就知道至少百年以上了,字是否真的是张廷玉所题呢?

“州司马第”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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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司马第”匾额

牌匾内容解读:

“州司马第”的含义:清代士大夫常雅称“州同知”为“州司马”,“州司马第”即为“州同知官员的府第”,此处指候补州同知的府第。

“州同知”是明清时期一州之长“知州”的副手,常简称为“州同”,品级为从六品,掌管本州的督粮、水利、海防、捕盗等多项事务。直隶州(直属于省)的州同知职权接近府同知,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副市长。

题匾人: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出身名门,大学士张英的次子。首席军机大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唯一备享太庙的汉臣。

牌匾右款所列的张廷玉的官职与雍正八年张廷玉的官衔基本吻合。“保和殿大学士”是文官之首,雍正八年(1730年)正是他备受皇帝恩宠的顶峰。

根据《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清史稿•张廷玉传》可知张廷玉获取匾额所列官衔的时间如下:

雍正元年(1723):加太子太保

雍正四年(1726):兼户部尚书

雍正六年(1728):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雍正七年(1729):加少保衘

张廷玉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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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画像

受匾人:卢象鹏。

太学生即为清代最高学府国子监(又称太学)的学生,通称“监生”,多为官员子弟或通过选拔、捐纳而来的学生,毕业后有做官的资格。牌匾左款“候选州同知”表明卢象鹏是有资格候补从六品的“州同知。

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官网的“清代官员档案目录”和《识典古籍网》现有的全国各地的州志、府志等地方志中未搜索到卢象鹏的任何信息。该村的卢氏族谱在文革破四旧时被烧毁,因此也无法查找其个人资料,村里也没有流传卢象鹏当官一事。由此综合分析,个人认为卢象鹏这个候选州同知并没有补上。

卢象鹏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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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象鹏故居

真伪甄别:不太可能是张廷玉真迹,理由如下

1) 品级悬殊(核心疑点):张廷玉是正一品大学士、实际上的宰相,卢象鹏仅是从六品的“候补”官员。以张廷玉的地位和政务繁忙程度,几乎不可能为一位素不相识的候补小官题匾;

2) 题匾惯例不符:清代身份高贵的人题匾多是为同僚、师长或与学政关系密切者。太学生与大学士如此巨大的等级鸿沟难于跨越,题匾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3) 官衔称谓不符合雍正朝官方规范:张廷玉未同时担任吏部尚书和户部尚书,雍正八年张廷玉担任吏部尚书,但未兼理户部尚书;

4) 历史无记载:遍查史料,未见张廷玉为“卢象鹏”题匾的记录。

结论:这块牌匾应该是一件“攀附之作”

卢象鹏极可能是捐纳的太学生,他伪托当朝最显赫的汉臣张廷玉的名号来抬高自家的门楣,类似现象在清代客家地区实际并不罕见。

疑问

普通的国子监太学生(可能是捐纳得来的功名)假借当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保和殿大学士之名题匾,着实十分大胆!

他们为何如此胆大妄为呢?

制作这类伪匾的目的仅仅是乡土炫耀,不是诈骗官府。

清代法律打击的重点是伪造官印、伪造朝廷敕命、冒充官员身份招摇行骗,这类是重罪,可流放、充军。

而民间互相题赠匾额,官府不会逐一核验题字人是否真写过。民间托名高官,没有私刻官印,不去冒充本人赴官办事,仅仅落款写上大学士头衔姓名,地方州县官员一般不会为一块民间匾额,专门派人上京核实大学士是否写过此匾,因而很难定罪。

闽粤赣边区距离北京数千里,正所谓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京城大学士也不可能跑到岭南核查民间谁家挂了伪托自己名誉落款的匾;本地乡绅、普通百姓大多没见过大学士真迹,分不清官衔对错,更难判断真伪。

这块牌匾虽非张廷玉真迹,但就像一面镜子,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的真实社会现象,因而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