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交警

8月2日20时

有群众举报称

在环湖东路金桂街附近

有摩托车“炸街”扰民

接报后

交管五大队民辅警

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并迅速锁定一辆可疑车辆及驾驶人

经现场核查

号牌为云AB76**的摩托车驾驶人

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管“炸街”扰民

私自安装号牌翻牌器

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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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涉事摩托车已依法扣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飙车炸街”隐患重重

0 1

危害公众安全

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 2

噪声严重扰民

正常人比较舒适的音量不超过60分贝,而改装后的马达轰鸣声能达到大约100分贝,这会对驾驶人的听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同时对路上的老人、孩子也会造成听力损伤,甚至会伤及儿童的神经系统。

0 3

扰乱社会秩序

飙车炸街”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出行、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0 4

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飙车炸街”、“翘头”炫技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

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炸街飙车”看似激情四溢

实则危险重重

既扰民又危害自身

不要为了逞一时威风

而将安全抛之脑后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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