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必须严格执行,歧视绝不可容忍

作者:赖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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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赖剑文 博士 (Harryanto Aryodiguno, Ph.D) 系 印尼总统大学国际关系副教授 。

近日,泰国曼谷素万那普国际机场(Suvarnabhumi Airport)拒绝22名中国籍旅客登机的事件,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机场官方说明,这批旅客涉嫌尾随一位中国艺人进入限制区域,并在登机过程中未配合机场安全检查。基于航空安全考量,航空公司最终决定拒绝22名旅客登机。

如果上述事实属实,那么任何国家都有权依法维护航空安全。没有任何人可以因为自己的身份、国籍或目的,而凌驾于安全规范之上。对于法治国家而言,遵守法律与公共秩序,是维护社会正常运作的基本原则。

然而,事件的性质很快出现了变化。

在社交媒体流传的一段影片中,一名机场保全人员被拍到做出疑似带有歧视华人的手势,引起外界广泛批评。原本属于航空安全管理的事件,瞬间演变成涉及种族歧视与国家形象的国际议题。

这起事件带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法律可以严格执行,但执法过程绝不能演变成对任何族群的羞辱。

这项原则并不只适用于泰国,而是具有普世价值。

不久前,新西兰也曾发生一起备受关注的政治风波。一位政府高层人士对反对党国会议员说出“Go back to your country(回你的国家去)”之类的言论,引发社会高度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的说法已不再是单纯的政治批评,而是透过族裔背景来否定一个人的国家认同,因此被视为具有排外甚至种族歧视的意味。

印尼同样也未完全摆脱这类问题。

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听见一些带有歧视意味的称呼。例如,有些人会以“眼睛小(sipit)”来戏称或嘲笑华裔印尼人。或许有人认为只是玩笑话,但从伦理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这种以外貌特征标签特定族群的做法,本质上就是一种刻板印象,也可能伤害他人的人格尊严。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说法本身并不符合事实。

印尼是一个拥有数百个民族、多元文化并存的国家。眼睛较细或具有蒙古褶等外貌特征,并非华人所独有。无论是米纳哈萨族(Minahasa)、尼亚斯族(Nias)、部分达雅族(Dayak),甚至少数爪哇族群,都可能具有相似的外貌特征。

换句话说,仅凭一个人的眼睛、肤色或脸部特征,就判断其族群身份,不仅缺乏科学根据,更容易加深社会偏见。

歧视,往往就是从这种过度简化开始的。

当一个人不再被视为独立的个体,而只是某一个族群的代表时,偏见便容易产生,对立也随之扩大。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看,上述三个事件虽然发生在不同国家,也有不同背景,但它们都反映出同一个问题:当执法或政治言论涉及族群标签时,即使原本具有合理目的,其正当性也可能受到质疑。

因此,我们必须清楚区分依法执法与族群歧视。

法律所制裁的,应该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人的身份。

如果有人违反航空安全规定,就应依法处理;如果有人违反公共秩序,就应接受法律制裁。然而,任何人都不应因为自己的种族、族裔、宗教、肤色、语言或出生背景,而受到不同待遇。

这正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精神——法律之前,人人平等(Equality Before the Law)。

法律衡量的是行为,而不是血统;评价的是事实,而不是族群。

另一方面,在全球化与社交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个地方性的事件,很可能在数分钟内传遍全世界。一次不当的言行,不仅影响当事人,更可能损害整个国家的国际形象。

因此,今日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

一个国家的国际声誉,不只是来自经济实力或军事力量,更来自世界如何看待这个国家的制度、公平与价值观。执法人员如何对待外国旅客、移工、留学生,以及少数族群,同样也是国家形象的重要一部分。

真正成熟的国家,不只是依法治理,更是在执法过程中展现尊重、公平与人性。

印尼的国家格言 “Bhinneka Tunggal Ika(殊途同归,多元一体)”,正提醒我们:多元并不是社会的负担,而是国家的珍贵资产。

如果一个人犯错,我们可以批评他的行为;如果有人违法,我们应依法处理。但我们永远不应该因为他的族裔、种族或家庭背景,而否定他的尊严。

因为,身份不是一个人可以选择的;然而,尊重每一个人,却是每一个社会都可以共同选择的价值。

最后,我始终相信,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并不是以惩罚的严厉程度来衡量,而是以是否能够公平对待每一位人民来判断。

法律必须坚定执行;歧视必须坚决拒绝。

唯有当法治、公平与对人性的尊重并行不悖时,社会才能建立真正的信任,国家才能拥有长久的和谐,而世界也才能朝向更加和平与包容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