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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贵州)今天的消息,2026年8月7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郭晓慧受贿案一审宣判。

贵定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郭晓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3年期间,郭晓慧利用担任贵阳消防支队修文县大队政治教导员、贵阳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中介服务、物业运营及招商咨询服务、改造装修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