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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日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明确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由“2年”,调减为“1年”。调整后,非京籍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统一为“1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保持不变。即:社保或个税缴纳满1年的非京籍家庭,在五环内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多子女家庭可再多购买1套;在五环外,不限购买套数。
《通知》明确,完善房屋赠与政策,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子女的,不核验子女的购房资格。
《通知》还明确了5项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包括:
一是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二是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机制;
三是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四是支持公积金贷款存量房“带押过户”;
五是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自8日起实施。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叶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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