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是国家专营专卖品,无证购销、售卖伪劣卷烟均触犯刑法。近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多人跨区域非法经营伪劣卷烟刑事案件,三名男子因倒卖香烟非法牟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24年起,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余某摸索出一条“牟利途径”:名牌香烟市场需求较大,无证低价购进后再行分销,可赚取丰厚差价。余某明知经营烟草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为逃避监管、赚取暴利,仍通过社交软件联络上线,大批量购进各类名牌香烟。货源筹备完成后,余某邀约郑某、王某合伙,三人驾车前往省内各地,将香烟零散分销给城乡烟酒回收站、小型便利店。短短一年多,累计非法销售香烟金额达20余万元。
高额利润让三人愈发肆无忌惮。2025年6月,余某再从上游渠道购入一批卷烟,伙同郑某驾车前往商州区一家便利店送货交易时,被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涉案卷烟。经鉴定,查扣卷烟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货值1万余元。
2025年9月4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2026年1月26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同年3月31日,商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及经营商户:烟草属国家专营专卖商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自觉抵制假烟,如发现无证售烟、贩卖假烟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烟草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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