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观点网讯:8月7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共23条,主要规定六方面内容:对象、方式、内容、机制、结果运用及法律责任。
在监督检查对象方面,包括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等。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
监督检查内容聚焦被检查对象是否履行法定的网络空间安全义务,以及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的重点检查内容等。
在监督检查机制方面,《办法》要求在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机制统筹协调下,加强部门协调、联合检查,减少企业负担。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信息沟通,合理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范围、方式,避免重复检查、交叉检查。
在检查结果运用方面,公安机关将按检查情况采取督促整改、发送公安提示函以及处罚等措施。
《办法》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包括公安机关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等法律责任,并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进一步要求,明确监督检查的人员、文书等。
此次修订的背景是,当前网络空间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需要对2018年《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需要。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