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亿元的工程项目,决定中标方的关键谈话,不是发生在会议室,而是发生在评标现场的厕所里。
这不是段子。这是河南濮阳某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中真实发生的一幕。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1年,某文化基金会会长王某乙借着捐赠医疗物资的机会,结识了时任医院党组书记,分三次行贿300万元,由此拿到了2.33亿元分院工程总承包的“入场券”。收钱之后,这位书记安排王某乙对接基建科科长和招标办主任。基建科科长遵照授意,直接对接王某乙的女婿李某,意向中标企业中铁某局的代表。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则按科长安排,接收李某发来的招标参数、评分标准等资料,针对性制作招标文书、修改投标标书。一套“定向输送”的链条就此成形。
最荒唐的一幕发生在评标现场。业主代表陈某进入评标委员会前,院方已向他交了底:中铁某局中标。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将写有意向中标企业和陪标企业名称的小纸条塞给他。评标室内监控全程运转,但决定性的沟通偏偏发生在摄像头照不到的角落——陈某和其他评委在厕所里完成了“协商”。回到座位后,陈某稍加暗示,其他专家便心领神会,给了个顺水人情。就这样,中铁某局如愿中标。
从参数泄露到标书定制
从评委交底到厕所协商
每一个环节都在
践踏招投标制度的底线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规则是可以被改写的
资质门槛、评分标准
每一处都被精准设计成
意向企业的“量身款”
其他投标企业或许不知道
在他们走进会场之前
胜负早已注定
更值得追问的是,评标室有监控,全程录音录像,为什么最关键的沟通偏偏发生在厕所?这其实是一种提醒:再先进的设备,也防不住蓄意钻空子的人。如果主观分占比过大,评委的一句暗示、一个眼神就能左右上亿项目的归属,这不是技术问题,是制度设计里还留着让“人情分”流通的口子。监控照得亮房间,照不透人心。真正能让招投标见阳光的,从来不是多装几个摄像头,而是让每一个环节的决策都有据可查、有责可追。
最终,四名被告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分别获刑八个月到一年不等。对照2.33亿元的标的额,这样的代价能不能让后来者收手,要打一个问号。近些年串通投标案件持续增多,说明心存侥幸的仍大有人在。惩处不能止于一纸判决书,只有把刑事追责、行业处罚、市场禁入结合起来,不断抬高违法成本,才能打消一些人“铤而走险搏一把”的念头。
当厕所里的几分钟能决定上亿元的去向,被改写的就不仅是一次评标结果,而是整个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法律要做的事情,就是让每一个试图操纵招标的人相信:行差踏错的那一步,终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判决书。
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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