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违法骑行电动车上路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沙县公安常态化开展
未成年人电动车违法专项查处整治
从严纠治各类交通陋习
会骑≠能骑,安全不容侥幸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案件曝光
01
近期,有群众反映,高桥镇部分路段夜间常有人组队驾驶摩托车追逐竞速、“炸街”扰民,7月28日23时,高桥派出所精准部署警力,开展夜间专项路面巡查整治行动。
民警在重点路段定点布控、精准拦截,现场查获7名涉嫌飙车炸街的未成年人。经查,该批驾驶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案车辆存在无牌上路、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行车安全隐患极大。
民警依法对其处罚,并讲解无证驾驶、飙车竞速、非法改装车辆的法律责任与安全危害。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场,督促监护人加强日常监管与交通安全教育。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案件曝光
02
8月3日下午,湖源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日常路面巡逻时,查获一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驾驶人尚未满16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擅自驾车上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现场对该名未成年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联系其监护人到场,明确告知家长监护责任,督促家属加强日常看管与交通安全普法教育。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案件曝光
03
8月3日晚,高砂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夜间路面巡查整治行动,现场查获3名未成年人独自驾驶电动车上路,骑行过程中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还存在违法载人行为。
执勤民辅警现场对几名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一行人带回派出所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通知监护人到场,督促家属加强日常管教与交通安全引导。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同时,驾驶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上述法定年龄的学生,不具备驾驶资格,严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未满法定年龄严禁骑行电动车上路
广大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
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最三明综合沙县公安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