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什么叫公诉案件?
之所以叫“公诉案件”,核心在于:这类案件不是由私人起诉,而是由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
简单拆开说:
- “公”:指国家公权力,不是“公共场合”的意思。刑事案件侵害的不只是某个具体的人,更被认为是对国家法律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的破坏,所以由国家出面追究,而不是只靠被害人自己。
- “诉”:就是提起诉讼、指控犯罪。
- “公诉”:合在一起,就是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向法院控告犯罪行为。
与之相对的是“自诉案件”(比如侮辱、诽谤、侵占等轻微案件),那是被害人自己直接去法院告。而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抢劫、诈骗、贪污等,都必须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起诉,这就是“公诉案件”。
再通俗一点:公诉案件 = 国家替大家“出头”告坏人,用的是国家的名义,而不是某个人的私事。这也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体现国家对犯罪的统一追诉权。
#公诉案##公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