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网友杰瑞的遭遇在网上引发热议。他通过"我爱我家"平台整租了一套两居室,入住一个半月后,在房东上锁的阳台柜中意外发现一张逝者遗像。室友当场被吓哭,两人连夜搬离,还产生了酒店安置费和搬家费。事后房东退还了押金,中介却拒不退还2650元中介费。租客一怒之下,准备起诉。
律师说,这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凶宅”,因为房屋内并未发生非正常死亡,遗像只是房东遗留的个人物品。可问题是:一张被锁在柜子里的遗像,真的值得两个人半夜落荒而逃吗?
亡者的相片而已,有什么可怕的?
至少我是不怕的。2020年我三伯父去世,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面对死亡。遗体被抬到阿公厅做法事时,我走近跟前仔细端详——那感觉,就像看着一个睡着的人。我甚至想伸手去摸摸肌肤是什么触感,可惜有蚊帐隔着,也怕旁边的人说闲话,最终没敢尝试。
我们整个环境对“死亡”的反应已经到了畸形的程度
电影电视里常有这样的镜头:先人现身,生人吓得魂飞魄散,大喊“鬼啊!”我一直不明白,口口声声说思念先人,可先人真的出现了,为什么要害怕?要是我,我巴不得坐下来好好聊聊,问问另一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想念的时候是亲人,出现的时候是鬼——这逻辑谁教的?一个人明明是你朝思暮想的至亲,真“来了”你却吓尿,说明你念的根本不是那个人,是念一个被净化过的符号。真见了原版,认知崩塌,只能靠尖叫兜底。
教育的缺失
有网友说得好:翻开历史书,里面的人物画像、历史照片,哪一个不是遗像?我们对着教科书里的鲁迅、林徽因、爱因斯坦的照片学习、敬仰,从未觉得可怕。怎么一张普通老人的遗像,锁在柜子里,就能把人吓哭呢?
说到底,吓哭他们的不是那张遗像,是我们这个社会对死亡的集体失语。
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这个社会,缺失三种教育——性教育、爱的教育、死亡教育。
从小到大,死亡是禁忌。父母不会跟孩子谈论死亡,学校里没有这门课,影视作品里死亡要么被浪漫化,要么被恐怖化。我们被教育要避讳、要恐惧、要远离一切与死亡有关的事物。
小孩问“人死了去哪”,大人要么糊弄要么避讳;长辈走了,相框收进最高柜,像见不得人的东西;葬礼搞得越热闹越像表演,没人认真跟孩子说“死亡是自然的一部分,遗像是纪念,不是符咒”。
于是,一张遗像成了“不祥之物”,一个曾经住过老人的房子成了“凶宅”,连提到“死”字都要用“走了”“去了”“不在了”来替代。
可死亡明明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我们敬畏它,但不必恐惧它;我们避讳它,但它不会因为我们的回避而消失。
回到这起事件。租客要求退还中介费、赔偿损失,情有可原——毕竟房东确实不该把遗像留在出租屋里,中介也有义务提前告知房屋情况。但半夜被吓哭、连夜搬离,这反应本身,难道不也折射出我们内心对死亡深深的恐惧与无知吗?
所以,有病的是谁?
有病的是把遗像锁在出租屋里却不告知租客的房东;有病的是收了中介费却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中介;但更有病的,是这个谈"死"色变、把死亡污名化、让年轻人连一张遗像都承受不了的社会。
一张遗像,承载的是生者对逝者的思念。它不该是吓人的工具,也不该成为索赔的筹码。真正需要被“搬离”的,不是那张遗像,而是我们心底对死亡那份没来由的恐惧。
愿我们都能学会与死亡和解——不是为了不怕那张遗像,而是为了更好地活着。
我不怕死人,也不怕遗像。要是真在柜子里翻到,我会擦干净摆好,晚上还可以琢磨琢磨:那边啥样?有没有比这边少点套路?
同路风雨,与你同行。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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