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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岩

同样是抚养费纠纷,有的争议在于每月支付多少,有的困扰源于多年未能探望孩子,还有的因为父母分居两地,连一次平静的沟通都难以实现……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将6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集中安排调解。经过近4个小时的释法说理,6起案件全部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6起案件争议主要集中在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探望安排等方面。针对案件类型相同、争议焦点集中的特点,速裁中心探索采用“集中调解+无争议事实确认+在线视频办理”的方式,由同一审判团队统一梳理共性问题、分别回应个性诉求。

调解前,审判团队逐案核实案涉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既往抚养费支付情况以及教育、医疗等实际支出,统一制作了《无争议事实确认表》,引导当事人先行确认没有争议的事实,将协商重点集中在抚养费金额、履行期限和探望方式等核心问题上,通过减少重复陈述,6起案件的庭前准备时间较以往明显缩短。

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在外地务工,且双方因过往家庭矛盾对立情绪较重,调解当天,6起案件的12名当事人分别通过手机、电脑接入“云端庭审”平台。审判团队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当事人分时段接入、错峰发言,在保持适当沟通距离的同时,让双方能够充分表达诉求,把讨论重新拉回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调解中,承办法官许永亮没有停留在“每月应当支付多少钱”的数字之争上,而是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抚养义务和探望权:夫妻关系可以解除,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此消失,成年人之间的矛盾更不能转化为孩子成长中缺失的抚养与陪伴。对抚养费标准存在争议的,承办法官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等因素分别协商;对探望问题分歧较大的,帮助双方明确时间、方式和边界;对父母与子女异地生活的,则引导双方将视频通话作为线下探望的补充。

最终,3起案件的义务人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当场转付了首期抚养费。两起异地抚养案件约定,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每周可通过视频方式与孩子联系两次,让亲情陪伴不再受距离阻隔。

“以前总担心见不到孩子,现在时间和方式都约定清楚了,心里踏实多了。”当事人秦某在调解结束后说。案件可以集中办理,但每个家庭的难题必须分别回应,每个孩子的需要都应当被认真看见。此次集中调解既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也推动了抚养责任及时落实,让亲情联系得以延续。

榆树法院将继续完善类案集中办理机制,针对抚养费、赡养费等事实相近、争议集中的民生案件,通过统一梳理、分类调解、逐案施策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得到更加高效、妥善的化解。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