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长的软肋
可为了自己儿子
而去伤害其他孩子
这也是讨回公道吗?
一切矛盾的起点
小韩和小张是某中学同班同学。2025年4月29日,小张的父亲老张在孩子班级家长群内连续发布多条不当言论,称小韩有“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等,并号召其他家长联名要求小韩休学。事情发生后,小韩在学校被孤立,未能继续正常上学。之后,小韩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将老张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小韩诉称,他在和小张玩耍时无意间用树枝打到小张头部,老师查看公共视频后也确认小韩并非故意,老张却称小韩用木棍将小张打成脑震荡,并且在未出具任何相关医院鉴定报告的情况下,老张公然在80多人的家长群中发表超出合理边界的不实言论,导致小韩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压力巨大,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构成了对小韩名誉权的侵害。
老张则辩称,“精神疾病”不等于“精神病”,小韩此前在班级多次无故与同学发生冲突,其他家长担忧孩子在校安全实属正常。自己并非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也未带头签署联名信,相关言论仅限家长群、传播范围有限,且小韩本人不在群内,不会对其造成个人影响,故不构成侵权。
法院:涉案言论带有贬损、侮辱性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尚不成熟,其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及其他人的共同善意呵护,任何不当言行都可能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老张在家长群发布的涉案言论多处明显带有贬损、侮辱性质,相关内容缺乏充分事实依据,该行为直接导致小韩的社会评价大幅降低。结合双方一致确认小韩于事发后未再上学的事实,足以认定小韩的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老张虽对此予以否认,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反驳。法院据此认定老张的行为构成了对小韩名誉权的侵害。
综上,法院对小韩要求老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求予以支持。同时,法院综合考量侵权情节、过错程度、影响范围及损害后果等因素,酌情判决老张应向小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老张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编 辑 | 顾颖
综合 | 央广网 上海浦东法院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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