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奥一新闻)
奥一新闻了解到
近日
龙华区正式发布
《深圳市龙华区
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8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2025年以来,龙华区以“城市管家”为核心理念,以民治、福城街道为试点,在充分征集民意基础上,探索划定流动摊贩“三区”,构建全链条动态闭环管理机制,系统推进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落实市级部署,结合前期试点经验,起草《办法》旨在进一步深化流动摊贩综合治理工作,构建“规则引领+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新模式,实现“烟火气”与“秩序感”和谐共存。本办法自2026年8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办法》有哪些重点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设置规范、登记告知、经营规范和附则,重点内容如下:
明确适用范围及部门职责。明确“摊贩经营场所”是指由街道办事处按照疏堵结合、合理布局、有序监管的原则,统一划定和管理的集中区域。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职责,并由区卫生健康、住房和建设、应急管理、商务、文体旅游、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依职责开展有关监管、指导工作。
《办法》第四条指出——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市容管理、绿化环卫监管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管理摊贩经营场所,指导社区工作站具体实施摊贩经营场所划定和管理工作。
区公安部门负责摊贩经营场所的治安秩序监管工作。
区交警部门负责摊贩经营场所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和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区消防部门负责摊贩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摊贩经营场所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知识产权监管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住房和建设、应急管理、商务、文体旅游、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依职责开展有关监管、指导工作。
实行分级分类和动态管理。将龙华区摊贩经营场所统筹划分为严禁区、管控区和疏导区,其中严禁区全时段禁止流动摊贩经营;管控区结合居民需求和管理实际,允许在特定时段和区域规范化经营;疏导区为专门规划的经营区域,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在规定时段及划线范围内规范经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街道办事处应每年对摊贩经营场所的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居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参考评估结果对经营场所的分类、范围、经营时段等进行动态调整,或决定撤销。
《办法》第八条指出——
摊贩经营场所选址不得位于下列区域:
(一)规划确定的高速公路、快速路、干线型主干道及两侧、城市主干路及两侧;
(二)高压线、管道燃气、高铁、轨道交通、危险边坡等安全距离范围内;
(三)地铁出入口50米、学校和医院200米范围内;
(四)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周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设置区域。
明确和规范划定程序。明确由社区工作站提出摊贩经营场所划定意向,经过现场调研、征求意见、综合评估,并经社区居民议事会充分协商后形成初步划定方案。社区工作站应在社区显要位置将初步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妥善处理完毕的,社区工作站将初步划定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定。街道办事处审定通过后,将方案同步抄送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明确登记及告知程序。明确摊贩经营者登记条件,摊贩经营者在从事摊贩经营活动前,应向街道办事处进行信息登记,并填写《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明确摊贩经营类型等信息。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摊贩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当登记数量超出经营场所容量时,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予以确定。街道办事处应对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登记的食品摊贩信息告知区市场监管部门。
细化经营规范。明确由社区工作站负责摊贩经营场所日常管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委托第三方负责日常运营与维护工作。明确入场经营摊贩经营规范,细化自愿退出规定和清退情形。同时,鼓励摊贩经营自治,引导成立摊贩自治组织,制定自治公约,逐步实现摊贩经营场所自治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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