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在网上发文反映:
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新光村一村组组长,为阻止猪场安装管道,长时间将自家铲车停放在新南河东边南北生产路上。此举不单影响猪场生产,还严重影响村民的日常通行,村民表示多次向村书记反映,却一直没有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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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看着普通简单,但性质却是恶劣的。
如果猪场安装管道本身不合规,村民组长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依法制止。
如果管道安装是合规的,那作为村干部,不但不维护村里正常的建设秩序,反而带头堵路阻工,性质就更严重了。这不是“替村民出头”,是以“干部”身份干“村霸”的事。
更坏的是,起了一个很坏的带头作用,村干部自己都敢堵路,老百姓以后看谁不顺眼,是不是也可以有样学样,把路一堵了事?
一个村干部长时间在公共道路上私设路障,让村民的生产生活大受影响,这已经不是“工作方式粗暴”的问题,而是仗着身份公然破坏公共秩序。路堵了好挪,人心堵了,可就难通了。
来源 盐阜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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