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长期以来,涉公权背景的暴力拆迁始终被行政外衣包裹,难以纳入刑事不法评价,公民面对非法强拆的防卫权利长期悬空。张恒无罪案终于打破这一司法僵局,将违法暴力拆迁认定为刑法上的不法侵害,公民自此拥有完整的正当防卫权。故张恒无罪案具有法治里程碑意义。
【正文】
2026年8月7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就张恒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正当防卫成立,张恒无罪。检察机关表示不予抗诉,判决即将生效。被羁押900余天的张恒,终于洗刷罪名、重获自由。
一、简要案情
案发当日清晨六时许,十余名人员持防暴叉、盾牌、橡胶棍,动用轮式破碎机强行破门侵入张恒住宅,实施暴力拆房行为。面对凌晨破门入户、有组织、持械围攻的紧迫人身危险,张恒为自保紧急反击,造成一死三伤结果。
本次暴力拆迁,根植于某某新城管委会主导的土地征收活动。自2018年起,该管委会因文旅项目征收,三次向张家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张家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案发时,最新行政决定送达仅8天,且相关行政诉讼已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案涉征收行政行为合法性处于待定、存疑状态。
本案公权力背景清晰可见:公权力启动征收程序、行政行为合法性存疑、行政争议尚未审结,相关人员便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破门、非法侵入住宅的极端方式推进拆迁。虽然刑事判决认定具体实施人员为个人犯罪,但该暴力行为完全依附于公权征收工作,是典型的“借行政名义行违法暴力之实”。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本次暴力拆迁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张恒反击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法定要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绝非基层法院的自主裁量。该案案情极其敏感特殊,涉及公权力行使,且审理时间长达九百多天,秦都区法院必然就法律适用、防卫定性等核心问题请示上级法院,甚至可能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并由最高法最终审核拍板定调。因此,本案可望成为具有历史性突破的标杆判决,具备了全国适用、统一裁判标准的法治里程碑意义:依附行政征收的暴力拆迁,终被纳入刑事不法侵害范畴。
三、法治意义
长期以来,正当防卫条款深陷“沉睡”状态,最大症结是:如果普通私人间的暴力侵害,能被认定为刑事不法、支持公民防卫;那么暴力行为披上“行政拆迁、公务执行”的外衣,是否也要作出刑事不法评价,肯定公民的防卫权利?由此滋生长期司法弊病:公权背书的暴力,仿佛天然具备豁免权,面对违法强拆,公民只能隐忍退让,无权自卫;即使是私人的不法暴力侵害,也不敢大胆支持公民的无限防卫权。
张恒案的无罪判决,彻底终结了这一乱象,给出明确答案:判断不法侵害的核心是行为本身是否违法,绝非看是否依附公权、披着行政外衣。违法暴力拆迁,终被正式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不法侵害,具有法治里程碑意义:
一是终结“行政外衣包庇暴力”的司法旧弊。彻底撕碎了暴力拆迁长期依托的“公务遮羞布”,宣告公权力绝不可以借征收之名,肆意暴力侵犯公民住宅与人身安全,越界即入罪、违法即受否定评价。
二是倒逼依法行政走向实质法治。本案警示,在行政行为存疑、行政争议未决的前提下,通过外包社会人员、实施暴力强拆推进工作的路径,被彻底封死。行政权力必须严守法治边界,任何以公权名义实施的暴力侵权,均属于可防卫的不法侵害。
三是补齐正当防卫制度的终极短板。从传统街头冲突,到公权间接介入的有组织暴力拆迁,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场景完成关键升级。标志着我国正当防卫司法实践,终于完整覆盖“私权冲突+公权越界侵权”两大场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再区分身份、主体、名义。
总之,暴力拆迁不再是游离于刑法评价之外的“灰色地带”,终被认定为刑法上的不法侵害。普通公民面对公权力越界实施的暴力强拆,终于拥有了挺直腰杆、依法自卫的完整权利,法治也真正站在了守法者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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