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郭正峰代理宁武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

决定

(2026年8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宁武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郭正峰代理宁武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建新代理宁武县人民法院院长的

决定

(2026年8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宁武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赵建新代理宁武县人民法院院长,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宁武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