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永明辞去宁武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张永明向宁武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武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明辞去宁武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魏峥嵘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魏峥嵘向宁武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峥嵘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永生辞去宁武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张永生向宁武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武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生辞去宁武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宁武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