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43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农业农村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推广“以花代草”生态治理 走好乡村绿色发展新路径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乡村绿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引导,筑牢推广根基”的建议
(一)明确化学除草剂限制使用范围与替代方案
一是明确化学除草剂使用范围。草甘膦(包括单剂及各类复配产品)在我国作为合法农药,实行严格的登记许可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草甘膦相关产品登记信息,该药剂在我国主要被批准用于茶园、果园、林场及非耕地等场所的杂草防治。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的规定,使用者根据草甘膦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标签》标注的范围合理使用产品,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二是推广绿色替代方案。一方面,当前除草剂市场中,草甘膦的替代产品有草铵膦、精草铵膦等。与草甘膦相比,草铵膦对作物根系安全性更高,对环境影响更小,是一种可行的替代方案。另一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大力探索生物防治等替代方案。例如,在茶园推广“以草抑草”的生态控草技术。通过在茶树行间种植特定“有益草”,既能挤占杂草生长空间,又能改良土壤、保护生态。三是实施分区精准管控。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政策,部分重点流域已明确禁止使用除草剂。例如,《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赤水河流域禁止使用除草剂和其他剧毒、高毒、禁用的农药”。
(二)编制乡土植树种植名录
省林业局紧扣“增绿、护绿、扩能、提质”工作主线,先后出台《贵州省乡土树种名录》《贵州省“森林四库”建设树种选择指南》《贵州省草种选择指南》等文件,针对省内地域差异,分别推荐了适宜发展的乡村造林绿化树种、珍贵用材树种、特色经济林树种、生态草种等,提出慎重选择树种、草种清单,并附注生长习性,可供各地结合实际选择。
(三)设立绿化专项补助
自2022年以来,省林业局累计安排省级资金2.16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空地等空间栽植乔灌,绿化面积4万多亩,2025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300米范围内)达47.90%。此外,全省已建成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63家,配套出台《贵州省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每年可无偿提供部分保障性苗木,用于农村公路沿线、产业园区、边坡荒地、村庄公共区域等场所的绿化美化;用苗单位可结合实际,提前向属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备用苗需求计划。
二、关于“健全长效机制,压实管护责任”的建议
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多措并举,夯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一是压实管养责任。“十四五”以来,创新开发eRoad掌上应用,推动县、乡、村三级2.3万名路长高效巡路,做到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构建“2+N”政策体系,改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筹措单一渠道。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将相关资金纳入预算,有效减轻县级财政负担。三是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拓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模式,吸纳沿线群众就近务工、提高技能、增加收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十四五”以来,带动群众务工就业10.9万人次,发放报酬14.7亿元;2023年起,每年稳定提供农村公路公益性岗位2万个以上,发放报酬5.8亿元。
三、关于“深化融合发展,释放生态价值”的建议
在历年乡村绿化项目安排中,省林业局明确要求各地坚持“整村推进绿化”理念,结合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和产业发展等,统筹开展乡村绿化工作,努力将乡村绿化打造为景观节点、休息廊道,拓展生态产品在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及经济产出等方面的功能,推动实现从“生态美”向“经济优”的转化。在此期间,先后涌现出紫云县格丼村、沿河县思渠村、丹寨县马寨村等一批林旅特色鲜明的“绿美”乡村典型。
同时,“十四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坚持示范引领,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县,指导地方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创新推出“寨管家”、“组管委”等管理模式,构建共商共建共享治理格局,形成一批具备贵州特色、交通元素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创新打造“一带四环”、“一带两翼”等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7000公里;枫元至苟坝红色乡愁路等获评“全国最美农村路”;19个县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四好农村路”获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成效突出奖;“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入选全球减贫典型案例,“四好农村路”已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窗口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纽带。
四、关于“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推广”的建议
发展森林“粮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端稳“中国饭碗”的重要举措。森林食物产自优良的环境,具有生态、绿色、健康、安全等特点,深受消费者青睐。在林下种植方面,省林业局积极推广化学除草剂的替代方式,并总结各地经典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例如,通过“绿动贵州”等线上平台,宣传推广林下重楼标准化种植技术,强调可通过林地清理、整地、铺盖松针、人工除草等方式控制杂草,从而实现减少或不用化学除草剂的目的。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推广“以花代草”生态治理,走好乡村绿色发展新路径。
(一)持续推进乡村“植绿+”模式。省林业局将继续对农村“四旁”空地等空间的植绿项目在资金、苗木等方面给予补助,充分激发基层积极性;同时,加强指导各地在推进乡村绿化过程中,坚持“整村推进绿化”理念,推动“植绿”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实现从“生态美”向“经济优”的转化。
(二)做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将以贵州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为抓手,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建设,加快《贵州省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将农村公路生态保护相关要求纳入其中,进一步压实各级部门责任。二是持续推广以工代赈。结合农村劳动力分布特点及山区公路管护需求,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稳定提供农村公路管护类公益性岗位。三是深入推进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驿站、停车区、客运站点、物流枢纽以及产业园、旅游景区一体化建设,注重与美丽休闲乡村建设、民族村寨保护和石漠化治理等协同推进,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
(三)持续加强宣传推广。继续强化“以花代草”生态治理、林下绿色种植等技术的宣传普及和经验推广。
贵州省林业局
2026年6月26日
来源: 贵州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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