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按时交租,一手合同一手转账,钱货两清,谁也不欠谁。
可广州一位房东,愣是在这笔清清白白的交易里,算出了一笔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账。
8月1日,广州一位租客通过微信给房东转了当月租金3850元,金额没错,时间没迟,截图也留了,这事本该翻篇。
房东确实收了钱。
收完之后,她发来一条消息:你用微信转的,我提现要手续费,这个钱你得另外给我。
多少?3.85元。
一杯蜜雪冰城都买不到的钱,房东专门开口要了,还要得理直气壮。
租客当场不服。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以银行转账或微信支付形式支付给甲方"。
自己选的微信支付,金额一分不少,凭什么再多掏?
图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租客表示,目前这3.85元他并没有支付。
拆开看这笔账怎么来的。
房东有自己的算法。
微信提现规则是终身1000元免费额度,超出部分按0.1%收手续费,3850乘以0.1%等于3.85元。
先不说这算法本身有没有漏洞,就说这3块8毛5,租客没给。
不是差这点钱,是觉得给得没道理。
双方就这么僵住了。
律师把话说透了
这事到了湖北以诚律师事务所蔡巍律师那里,结论很干脆,不该租客出。
理由有两条。
第一条讲常理。
微信里的钱,不提现照样能花,点外卖、逛超市、充话费,余额直接消费,不收一分钱手续费。
房东非要从微信转到银行卡,那是她自己两种资产之间的倒腾,凭什么让租客买单?
第二条讲法律。
不管现金、转账、微信还是支付宝,资金完成交付的那一刻,所有权就从付款方转到了收款方。
3850元到了房东账户,就是房东的钱。
她之后怎么处置,存银行也好、提现也好,跟租客没有任何关系。
蔡律师说了句特别到位的话:"我的钱通过转账变成了你的钱之后,我的义务就完成了。"
你去超市买瓶水扫码付完钱,超市还能追出来说"我提现有手续费,补我两分钱"?
3.85元闹出来,很多人觉得至于吗?
至于。因为这从来不是钱的问题,是道理的问题。
这几年微信、支付宝成了交租主流,类似争执在多地时不时冒出来。
有的房东觉得"我提现亏了就得你补",有的甚至直接往合同里塞一条"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由承租方承担"。
说白了,就是把本该自己承担的成本转嫁给租客。
律师建议,签合同把支付条款看清楚,转账截图、交易单号、聊天记录都留好,万一扯皮,这些就是底气。
这件事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3.85这个数字,是一种心态。
我收到的钱,不管用什么方式到的,只要我觉得亏了,亏就该你补。
可生活不是这么运转的。
你选择收微信,跟选择收现金一样,钱到了你手上就是你自己的事。
你不会因为收到一张皱巴巴的纸币,就转头跟租客说"这钱太旧了,去银行换新钱的手续费你出"吧?
3.85元,不多。但道理,很大。
如果你是这个租客,这3块8你会给吗?
你觉得合同里该不该把"提现费谁出"写清楚?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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