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香港黄大仙上邨昭善楼,出了两件事。
先是电梯里有人被砍,接着,同一栋楼的一个平台上,发现了一具遗体。
这两件事,后来查出来是同一个人。
【电梯里那二十秒】
8月8日,早上7点19分,大厦保安报了案,说电梯里有人持刀伤人。
警员和救护人员赶到的时候,一名26岁的男子坐在电梯里,身上好几处刀伤,血流不止。这个男子当时意识还清醒,能把自己家住址说清楚,还指认了砍他的人,是楼下的一个住户。
我看这段的时候,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一个人身上带着伤,血流不止,第一反应不是喊疼,是清楚地把情况说明白——这种状态下的清醒,反而让人更难受。
伤者被送去了伊利沙伯医院,具体情况后面医院会有说法。
警方后来调了电梯的监控,把整个过程理了一遍。
26岁的这个男子进电梯大概20秒之后,另一名46岁的男子,从别的楼层走进了同一部电梯,掏出一把菜刀状的东西,直接冲着对方的头和上身下了手。
我表舅家小区前两年也发生过一次电梯里的争执,倒没到动刀的地步,就是两户人为了停车位吵得很凶,其中一个人被气得当场就要动手,后来被旁边人拉住了。
我表舅回来跟我们说这事的时候,感慨了一句:“电梯这地方,逃都没地方逃,真出事,谁都拦不住。”
我当时听着就是个笑谈,现在再想,笑不出来了。
【他回到了自己家,然后】
砍完人,这名46岁的男子转身离开了电梯。
警方后来查到,他回了自己在15楼的住所。
警员上楼排查的时候,电梯里、涉事单位门口的地上,都发现了血迹。敲门没人应,最后是消防协助破的门。
推门进去之后,地上有一双沾着血的运动鞋,厨房里搜出一把染血的菜刀。同时,屋里还搜到了一张东九龙精神科分科诊所的复诊记录——这说明,这名男子此前有精神科的求诊经历。
处置伤人案的过程中,警方接到新的通报,昭善楼对开的一处平台上,有人倒卧地面,怀疑是从高处坠落的。
警员到场确认,这名46岁的男子当场没能救回来。
【两人住上下楼,因为一点动静吵了好几年】
案子查到后面,警方核实出,这两个人是上下楼层的邻居。46岁的住15楼,26岁的住16楼。
过去,两人因为楼上的噪音、还有狗叫这些事,一直有摩擦。
46岁的这位,多次向屋邨管理处投诉,警方那边也有相关的记录。
这些矛盾,之前都是屋邨内部在协调,没有报过警,案发之前,两人也没有当场起过什么冲突。
我看到“多次投诉”这四个字,脑子里冒出个疑问——一件事,能忍到什么程度才会走到这一步?投诉这个动作本身,说明他一开始是想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的,不是一上来就想动手。
但走正常渠道走了那么多次,问题好像也没真正解决,这份憋着的火,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烧到了没法收场的地步。
我楼下有一户,跟我家因为楼上跑跳声也闹过一阵,物业协调了几次,最后也就那样,谁也没真被说服,各退一步,凑合着住下去了。
大部分邻里纠纷,最后大概都是这么个不了了之的结局。这次这个事,怎么就走到了另一个方向,我说不好。
这件事目前,警方对“伤人”和“自杀”这两宗案子分开调查,还在继续调取监控、走访证人、固定物证。
我看完整件事,心里没有一个特别清楚的判断。
一边是被砍的邻居,无端端在自家电梯里挨了刀;一边是一个曾经有精神科就诊记录、长期被噪音困扰、投诉了很多次却好像没能真正解决问题的人。
这两条线,搁在一起看,让人没法简单地站在哪一边说话。
邻里之间那点鸡毛蒜皮的事,多数时候熬一熬也就过去了。
但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熬一熬”这个选项,那份憋着的东西,攒到最后,谁都拦不住。
这事看完,我没有一句特别有力量的话可以收尾,就是觉得,普通的日子里,谁都不知道旁边住的那个人,心里到底装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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