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当天早上的时候,阳信县翟王镇刘全仁村的一名村民,在早上查看自家棉花地时发现了不对劲,棉花地里竟然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
当他向前查看之时,更是不得了地发现了一具尸体被棉花覆盖着。
发现这一情况后,村民马上联系了当地的派出所报警。
警方技术人员勘察现场发现,被棉花所遮盖着的是一具女尸,全身上下无半点遮挡衣物,就这样裸露地趴在地上。
受害人的头部、颈部和背部,都有被锋利器具砍伤所造成的不同程度伤痕,而全身的多处皮肤也有大大小小数处淤青。
这说明,死者生前应该是遭受到了凶手非人的折磨和凌辱。
法医尸检后判断,死者年龄大概在50岁,身高一米六几,死亡时间大概是12个小时,有被性侵过的痕迹。
由此,警方初步定性,这一起极其恶劣的暴力强奸杀人案。
为了得知更多的有用信息和线索,警方随即对现场周围展开了更为细致的勘察,在附近发现了符合受害人的几处赤脚脚印。
但很快,警方发现这里并非第一案发现场,因为那辆车上有受害人的大便尿液组织。
而人死后,神经组织会处于放松的状态,大小便会为之失禁,这是一个正常的生理反应。
接着,警方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残留血迹,但是并无喷溅性血液的痕迹。
所以,是有人故意伪造了这里,以此迷惑警方,误以为这个棉花地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受害人其实早就已经死亡,只是被犯罪嫌疑人用车拉到此处进行抛尸。
还有一个可疑之处,犯罪嫌疑人在离开时,把车子两块后视镜掰掉了,这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尽快得知车主的身份信息,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好在车子的车牌还在,通过车牌的登记信息,很快便调查到了车主的身份,正是受害人。
受害人叫李春英,48岁,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当地滨州市惠民县人。
民警走访了解到,前一日下午4点的时候,李春英的丈夫还和妻子通过电话。而到了晚上11点多,电话再次打通时,接电话的就是一个男的了。
警方根据定位找到了受害人的手机,却发现使用者是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他称在公路上捡到这台手机的时候,发现还没坏,就拿回家了。
看来,受害人的手机应该是被凶手丢掉后被这名男子捡到的。
警方查阅受害人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头天晚上6点40分是李春英生前的最后一次通话。
警方顺藤摸瓜找到对方,是一名叫王春花的女子。
王春花告诉民警,当天与受害人通话的并不是她,而是她的丈夫,她丈夫才是手机号的真正使用者,只不过手机卡是用她的身份证注册的。
王春花的丈夫叫张利民,35岁,身高183,在村里经营着砖瓦买卖的生意。他嗜酒成性,脾气非常暴躁,每当喝醉酒的时候,就会殴打妻子。
张利民发酒疯在整个村子都是出了名的,一言不合就对妻子大打出手,全然不顾及家里人和自己孩子的感受。
而后,警方调取村里监控录像,果然看到了案发当天受害人李春英驾驶汽车进入到这个村子里的画面。
张利民的嫌疑很大,但此时他已经找不着人了。
警方抽取了大量警力对他进行布控,没过多久就将他抓捕归案了。
通过对张利民的审问,警方还原了案发起因和经过。
张利民在家里,是四个孩子中最小的,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
张利民家境贫寒,父母感情还不好,他们经常吵架,父亲有时候还会动手打母亲。家里面母亲非常疼爱他,父亲却显得漠不关心。所以,为了能够好好报答母亲,减少母亲的负担,张利民从小都很乖巧听话懂事,在学校里面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
可是因为家里孩子众多的缘故,没过多久便揭不开锅了,更别说供他上学。在他17岁那年快要高中毕业时,因为付不起学费无奈辍学打工。
那个时候,张利民年纪小,不明事理,很多时候挣的钱有一大部分都被工头骗走了,自己只能分到一小部分。
生活过得不如意,家里的压力和上班的压力又很大,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学会了用酒精来麻痹自己。并且从他接触酒的那个时候开始,便深陷当中不可自拔。
有一段时间,张利民很想戒掉酒,但是工作上不顺心,初恋女友也因为双方家庭的原因离开了他。打那以后,张利民更加喜欢喝酒,因为喝醉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几年后,父亲在老家开了一家电焊铺,张利民也就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回来跟父亲学习电焊技术,没过多久就接管了父亲的生意,生活总算是小有起色了。
但是因为张利民有喝酒的嗜好,开支也很大。为了多赚点钱补贴家用,他就白天经营店铺,晚上拿蛇皮袋装着书,用推车推到大街上去卖。
当时市场上的盗版书籍很多,进货价格又低,他便趁着晚上夜市的时候,卖这些盗版书籍来赚钱。
一天晚上,在路边摆摊卖书的张利民看到个女人向他的摊位走来。那个女人穿着浅色连衣裙,长得二十七八岁模样,长相出众。
当时她来到张利民的摊前和张利民商量,说要从张利民的手里进货这些书,再拿去转手卖。听到这里,张利民当然非常高兴,觉得来了大单子。
而且看着相貌甜美出众的女人,张利民觉得应该不是骗子,轻易便相信了她。
这个女人和张利民说,自己没有工具搬走那么多书,希望张利民用他的推车把这些书打包好,给她送到一个指定地点,到了后再付给他钱,张利民爽快地答应了。
但是,就在张利民推着这些书去往指定地点的途中,意外出现了。
在一个偏僻的拐角处,张利民被人打晕了,等他醒来的时侯,书和推车都不翼而飞,那个女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时的张利民才意识到,自己被人骗了,真是又气又恨。这件事给张利民埋下了阴影,使得他一直如鲠在喉,始终难以忘怀,对那女人的样子也记忆深刻。
直到十七年后的一天,张利民在回家时,看到一个出租车女司机在向自己招手。为了方便以后打车,张利民便接了女司机递的名片。
当时张利民喝了酒,头有些晕,就觉得这个女司机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
回到家以后,彻底清醒过来的他才想到,这很像当年骗自己书的那个女人。
为了验证这一猜想,张利民制定计划,打电话给出租车女司机,说自己要坐车,希望她可以来家接他,这名女司机就是后来的受害者李春英。
张利民先是骗李春英到家里坐坐,收拾好包裹就启程,李春英就跟随张利民进入了屋内。
进屋后,他逼问李春英,问她是不是当年骗自己书的那女人。令张利民没想到的是,李春英毫不犹豫地就承认了。
李春英承认后,张利民便向她索要当年书籍的赔偿金,否则就去报警,以此来威胁她。
李春英说自己除了开出租车,另外还做一些特殊服务,希望可以用肉体来偿还部分债务,张利民一听有这好事,就答应了。
完事后,张利民重新向李春英索要赔偿金,李春英却说自己没有钱,哪怕张利民翻完她全身也没搜到满意的金额。
此时的张利民觉得自己又被骗了,她压根就不想拿钱赔偿,张利民拿起铁棒就对她的头部和脖子进行殴打。
打了几分钟后,张利民发现她已经不动了,但此时的张利民情绪上头,认为李春英是在装,只为了不还钱,便拿刀呵斥了几声,希望李春英能够吱声。在喊了几声都没得到回应后,张利民又拿刀在李春英的后背和脖子处砍了数刀。
后来,还觉得不解气的张利民脱光了已经死亡的李春英衣服,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凌辱,最后还用脚狠狠踹了李春英的身体多下。
发泄完情绪,冷静下来的张利民才意识到自己杀人了。
他很快就想到了抛尸的办法,先是把李春英的尸体弄到车上,再把尸体抛在棉花地里面,伪造了一个可以说是不太聪明的案发现场。
至于掰掉车子的两个后视镜,张利民说,是为了防止自己在伪造案发现场的时候,被公路来来往往的车辆照到后视镜反光,导致自己的计划被人发现……
2011年11月10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判处张利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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