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深夜,有北京网友发帖,王先生已经前往西藏啦!提醒西藏各景区各酒店各小旅馆提起120分警惕。他及朋友家属在新疆能炉火纯青的精准上演那套戏码,绝非一日之功浪得虚名。
设局住店,有宿车内——
引伴休整,消耗店家——
假意付费,获取信任——
强制发票,必按他意——
反手上网,断章取义——
二流媒体,炒作跟风。呸!
西藏人民加小心喽!您还真斗不过这位重庆的某刚先生。人家这些人都是本着这种宗旨行走江湖的:一天占不到别人便宜算我输。我不能输,只能赢。
此帖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怒斥,一个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为啥还能全国到处跑着旅游,有钱不还钱还出去消费,而且还有敲诈勒索人家酒店的嫌疑,为什么不处理他?!
有网友指出,伊犁州公安局已经公布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征集行动。第二条: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有网友表示,西藏交警,先抓他们几个违章,重罚,让他们找重庆晨报哭诉。
有网友直言,居然还要求开除2个服务员,别人以后怎么生活,人家惹你什么了,万恶滔天的货!!
- 新疆伊宁一则150元收费纠纷,从普通消费矛盾演变为全网热议,甚至延伸出“预警全西藏酒店提防当事人”的网络喊话,这起事件的跌宕过程,值得我们审视网络舆论的现实困境。
事件缘起7月27日深夜,重庆游客王先生一行抵达伊宁伊美臻选酒店,酒店仅剩一间大床房,王先生办理入住,两名同行女士只能在停放在酒店院内的私家车内过夜。
次日,王先生十余名同伴来到酒店大院,一行人在院内搭天幕,使用酒店的电饭锅、洗衣房等设施。酒店方提出使用公共设施应当收费,双方协商确定费用150元,王先生当时表示同意。
等到退房结账,矛盾正式爆发。酒店收取150元后开具住宿费发票,王先生坚持要求发票备注“车上住宿费”。酒店表示无法开具该名目,提出退还150元。
随后王先生将事件对外曝光,叙事聚焦于“睡自己车上却被酒店收住宿费”,这一说法迅速引爆舆论,不少网友指责酒店乱收费。经市场监管介入,酒店退还150元,还额外支付补偿,事件看似尘埃落定。
随着酒店放出监控、聊天记录等完整素材,剧情发生反转。大众才知晓,150元并非单纯睡车的费用,而是十余人大量使用酒店场地与设备,双方事前协商的设施使用费。
于是舆论风向调转,又出现大量指责游客“设局碰瓷”的声音,更有网友发帖,预告王先生已经前往西藏,警示当地全部酒店景区提高警惕,把一整套主观推演的“套路剧本”公之于众,号召全行业提防特定个人。
一场普通消费纠纷,两次舆论反转,暴露出网络传播的典型弊病。事件初始,截取片段信息,隐去使用酒店设施、事前协商付费等关键背景,只突出“睡车被收住宿费”,极易煽动大众情绪;而后续反转之后,又直接跳过客观调查,给当事人贴上“专门占便宜”的标签,公开喊话一地商家集体设防,这同样是有罪推定式的网络审判。
- 当然,消费维权与恶意牟利,二者的边界,不该由网友根据碎片化素材自行判定。
消费者遭遇不合理收费,拥有投诉、曝光的权利;商家面对游客过度占用场地设施,同样可以拒绝服务、留存证据,诉诸监管部门。但无论哪一方,断章取义制造叙事,借助网络舆论向对方施压,都不是正当途径。
网络时代,每一起纠纷都容易被剪辑成吸引流量的故事。我们应当明白,网友不是法官,片段截图不能等同于完整事实。
矛盾的是非曲直,应交由监管与法律评判,而非依靠网上的剧本推演,提前给当事人打上标签,制造群体戒备。理性看待信息,拒绝非黑即白的舆论狂欢,才是互联网舆论该有的底色。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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