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网友心中都有一个疑惑:当年大家都拿到了一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都积极响应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那么为什么有的人退休后能按月领取补贴,而企业退休的人大部分只能得到一笔一次性补助呢?这样的差别是出于政策有意区别对待的原因,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呢?今天我们分步骤把这个事情讲清楚。
第一,国家已经决定好了,机关每个月发放,企业一次性发放吗?
不正确的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只是确定了持有证件的父母可以享受到奖励,但是具体的发放方式和金额都由各个省自行决定。国家并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所以才会有各地五花八门的情况出现。
比如说安徽省就有区别了,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月增加退休金;而企业职工则是一次性发放,具体数额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省份都会分成三六九等,上海就没有按照单位性质来划分,退休金全部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广东规则上不区分身份,但是各个城市的补贴金额是不一样的。
另外贵州和云南的企业退休人员也可以每月领取一定的补贴,但是计算的标准有所不同。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是,按月增加5%,基数为早期的基本工资,而不是随着每年增长的全额养老金一起上涨,这一点很多人都会误解。
第二,为什么会产生两种不同的发放方式呢?就是只对机关事业单位有利吗?
实际上这是由于养老制度转型而遗留下来的历史痕迹,并不是一开始就有意造成的待遇差别。几年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是由财政来保证的,资金来源比较稳定,于是就把独生子女奖励费直接加入到退休金中去按月发放,这样操作起来也很自然。
但是对于企业而言不同的是,在企业养老保险改为社会统筹后,早期独生子女补贴要由企业来承担。
上个世纪大量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和破产,如果要求企业几十年一直按照月度发放工资的话,很多经营困难或者已经不存在的企业根本承受不了这么长时期的开支。
为防止出现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大部分省份都选择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主要矛盾在于资金保障途径不同,并非是对某一群体的一种福利倾斜。
第三,那么以后是不是全国都一样呢?普通人的查询方式是什么样的?
政策也在逐步地进行调整。自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大部分省区市的新退休人员不再享受终身按月增加养老金的规定,而是改为一次性补助的方式,两种制度越来越接近。但是我们也要理性看待,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标准,就无法避免各地财政实力的不同造成的差异,不能一下子达到完全平等的状态,更多的是在逐步改进中实现。
不可以在网络上查找有关的消息来对照。机关单位的同志可以向本单位的人事部门询问;企业退休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或者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也可以查询所在省份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只有在二孩政策实行之前办理了光荣证的人才能够得到这个退休福利。
客观地说,独生子女父母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人们要求待遇公平的呼声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策调整不能脱离资金实际,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渐缩小差距。
当地的独生子女退休以后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贴?每个月还是一次性发放呢?欢迎各位观众朋友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说明:本文只是对政策进行简单的解释和说明,并不能代替实际申请时所要求的文件内容,具体的待遇请参照当地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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