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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9日,东莞市纪委监委的一纸通报,让大朗镇石厦村曾经的“明星书记”周庆祥,从乡村振兴的“台前主角”,变成了纪律审查的“案中人”。

消息传开,村里的篮球场依旧安静地晒着太阳,只是那些曾经跟着周庆祥打球、看他张罗村BA赛事的年轻人,心里五味杂陈。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个在球场上喊着“咱们村要打出名堂”的周教头,怎么就突然成了被调查对象?

周庆祥的故事,得从篮球说起。

他是土生土长的石厦村人,年轻时爱打球,后来当了村干部,也没放下这份爱好。他带过村队,做过教练,还是本土篮球名将周志宁的启蒙恩师。可以说,在篮球这件事上,周庆祥是有情怀、也有眼光的。

当上村党委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后,他瞅准了“村BA”这股东风,大手笔建室内标准球馆、修户外灯光球场,把石厦村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篮球名村”。每逢赛事,人山人海,网上的热度蹭蹭往上涨。与此同时,他又顺势推出农文旅项目,搞生态观光、亲子研学,想方设法把客流变成现金流。

客观地说,那些年周庆祥确实干出了一些事。村里的人居环境整治了,街巷修缮了,奖教助学的规矩立起来了,退伍军人的安置慰问也没落下。乡里乡亲一度觉得,这个书记“有两把刷子”,能干事、会张罗。

如果故事停在这里,周庆祥或许能成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正面教材,甚至有机会去台上讲讲“如何用篮球撬动乡村振兴”。

但纪委监委的通报告诉我们,故事的后半段,完全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问题的关键,出在周庆祥手里的权力上。

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村书记。他的头衔一长串: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石厦股份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石厦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说白了,党务是他管,村务是他管,集体的地、集体的钱、集体的项目,统统归他一个人说了算。

这种“一肩挑”甚至“多肩挑”,在基层并不少见,初衷是提高效率。但到了周庆祥手里,这套权力配置却变成了他的“万能钥匙”。在石厦村这一亩三分地上,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还是规则制定者。村里的土地流转、厂房出租、工程发包、文旅项目招商、集体收入分配,全凭他一张嘴、一支笔。

而那个他亲手打造、引以为傲的“村BA”,也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

外人看到的是球场上挥汗如雨的运动员、看台上热情高涨的观众;但在周庆祥眼里,那些聚光灯下的热闹,或许更多是生意场上的“牌面”。球馆的广告位给谁?赛事赞助商选哪家?周边商铺的租金怎么定?文旅项目和谁合作?每一笔资金的进出、每一个合同的签订,背后都藏着巨大的利益空间。

通报里提到,他“将全村民众托付之公产,化作一己牟利之筹码”。这句话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他把村集体的钱,当成了自己的钱;把村里的项目,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工程老板想拿项目?来找我。商户想租好铺位?来找我。文旅公司想合作开发?还是来找我。只要“好处”到位,一切都好商量。周庆祥凭借自己对村务的绝对掌控,在工程承揽、物业租赁、集体资金使用中大肆谋取私利,把全村人共同的家底,硬生生变成了他个人的“摇钱树”。

他大概忘了,那些球馆、那些厂房、那片土地,不是他周家的私产,而是石厦村几千名村民共同的饭碗。

更让人唏嘘的是,周庆祥并非不知道后果。近年来,广东严查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紧盯村居两委主干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已经有不少村镇主事相继落马。这些前车之鉴,周庆祥看在眼里,却心存侥幸。他大概觉得,村里的账目琐碎复杂,上级不容易查清楚;又或者觉得自己干了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组织会“网开一面”。

事实证明,这种想法错得离谱。

周庆祥的落马,给所有基层干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

第一,业绩不是贪腐的“免罪金牌”。你干过多少事、搞过多少项目,组织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账上。但功是功,过是过。没有人会因为你有功劳,就容忍你违纪违法。那些辛辛苦苦攒下的口碑,在贪念面前,一夜之间就可能归零。

第二,“一肩挑”不能变成“一言堂”。权力越大,监督必须越严。村集体的每一分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四议两公开”不能只挂在墙上,要真正落到每一笔账上。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谁也不能剥夺。

第三,“能人治村”必须戴上法治的“紧箍咒”。能干事是本事,守规矩是本分。离开规矩谈干事,走得越远,摔得越惨。

周庆祥的案例,既是一个人的悲剧,也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基层治理中权力监督的短板,也照出了个别干部在私欲面前迷失自我的全过程。

如今,那个曾经因“村BA”而沸腾的球场依然在,只是掌舵的人换了。希望后来的继任者能明白:篮球场上的哨声,吹不响廉洁自律的警钟;只有敬畏党纪国法、敬畏群众信任,才能真正守住底线,走稳脚下的每一步。

毕竟,从“篮球名村”的掌门人到留置室里的被调查人,中间隔着的,从来都不是一场球的输赢,而是一道任何人都不敢逾越的纪法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