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员工私生活这么乱!?重庆奉节,烟草公司男性技术员,婚内出轨睡了俩女人,还以买房买车等名义,找辖区烟农借款16.5万元,因生活作风+违规借款双违纪被开除,男子不服闹到法院要求复职,还要求每月补偿1.2万元工资,仲裁和一审全部失败后,男子上诉称“睡女人是私德”“借烟农钱是普通民间借贷”,直接开除处罚过重且未听取其申辩,二审法院这么判!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人物为化名)
陶某2000年1月进入烟草公司重庆市公司奉节分公司,面上工作干得不错,领导看他兢兢业业,于2017年1月1日同意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陶某的职位是烟叶技术员,月工资7579.28元,日常跑奉节县各乡镇烟田,双方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
塌房从2021年算起,婚姻存续期间,陶某先后和王某某、黄某某两名异性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时间一直拖到2025年。
另一边,从2014年到2024年,他以买房、买车等个人事由,向自己服务辖区的4名烟农借钱,累计16.5万元,最长一笔借了9年3个月没还清。
烟农是他的技术指导对象,借不借得看脸色,这层关系让“普通民间借贷”四个字根本站不住。
2025年4月到9月,奉节县烟草专卖局找陶某面谈11次,其中作风问题谈6次,借款问题谈5次,4月29日、6月11日、9月11日,陶某在《关于陶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3次签字承认此事。
9月16日,专卖局开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过处理意见;17日下发《政纪处分决定》:引用《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第21条第4项(生活纪律)和第19条第1项(群众纪律)。
认定陶某“婚内与两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向辖区烟农长期借款16.5万”,综合其违纪事实,给予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9月18日,奉节分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陶某拒签送达回执,事后陶某先走仲裁渠道,要求继续履行无固定其行合同,仲裁驳回。
他转头起诉至一审法院,主要是三条理由:一是与他签订合同的是烟草分公司,烟草专卖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无权开除;二是“睡俩人”是私德、“借烟农钱”是普通民间借贷,过罚不相当;三是程序上没听他申辩。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第一,专卖局处分决定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本案只审查“分公司解除合同”合不合法,且烟草分公司和烟草专卖局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专卖局有权作出开除处分;
第二,规章制度合法性、公示性、是否严重违纪三要件都过关,《重庆烟草系统处理规定》经民主程序印发并组织学习,陶某签字认事即知规;婚内与两人不正当关系+利用辖区管理便利向烟农借16.5万,触及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双红线,远超轻微档;
第三,分公司解除前通知工会、制作通知书、尝试送达,程序合法。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陶某全部诉请,陶某上诉至重庆二中院,还是那套“私德不入公罚、借款是民事纠纷”的说辞。
二中院审理认为:
首先,劳动合同不是只管八小时干活,国企和专营系统(烟草、电力、邮政)的规章制度把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写进解除条件,是最高法司法解释(一)第44条允许的“单位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划定边界”;
其次,婚外性关系虽不构成犯罪,但结合“与两人多次+利用职工身份”,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严重违纪;
最后,向服务对象借款16.5万、最长9年3个月,实质是软性索贿式利益输送,破坏烟叶收购指导中的公平底色,不是街坊拆借。
综上,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2025年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事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这案子把“私德归私德、公职归公职”的界限划得很硬。
劳动法上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要求行为触犯刑法,只要单位规章经民主程序、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已公示,且违纪事实与岗位廉洁性相关,解除就站得住。
烟草技术员管着烟农的种植计划、收购评级,借服务对象钱九年不还,烟农敢不借吗?这层权力荫庇让“民间借贷”自动变色。
第二,法院二审强调的那句“用人单位将违反公序良俗纳入规章未超越管理边界”是关键。
企业不是只买劳动力,还买员工不拿公司信誉去换私欲,陶某月薪七千五,借16.5万买房买车,九年账没清,婚内两段关系,放专营系统廉洁台账里就是“双违纪”,开除不是重罚是兜底。
第三,此案再审空间极小。
陶某若走审判监督程序,只能攻“规章未公示”或“借款非职务关联”,但他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过三次字,辖区烟农名单和走访笔录都在卷,翻不了案。
国企职工尤其是烟草、电网、石化这种半行政化单位,权力集中、待遇优渥,睡出作风问题+借出廉洁问题,合同再“无固定”也拴不住人。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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