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6〕42号)和《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的通知》(湘教通〔2026〕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科专家评选,选用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了我州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现将《2026年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以下简称《州选用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五限”原则

县市教体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因高中课程标准调整和选课走班需要,可统筹确定高中一年级和二年级教辅材料总费用,总额不超过现行限额。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年级按“一科一辅”原则,在湖南省教育厅公布的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内按程序选用。

二、持自愿征订原则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向学生或家长发放经教体部门审定的《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由学生或家长独立自愿填写并签名后,交由学校存档。

三、做好征订信息公示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辅征订、校服购买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参考《中小学校教辅征订公示模板》,对教辅征订信息进行全程公示,由学生或家长自愿扫码购买公示目录内的教辅材料。学校要妥善留存公示相关资料,归档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健全退出管理机制

教辅材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使用并退出《州选用目录》:已退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内容出现方向性错误或严重科学性错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长期不修订,内容不适应教学需要;不能按时供货,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等。教辅材料退出《州选用目录》后,选用周期内不再进入《州选用目录》。

五、加强监督管理

我局将与新闻出版、发改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并将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每学期的教育督导检查内容,重点查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谋取不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2026年湘西自治州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pdf

2.2026年湘西自治州初中教辅材料选用目录.pdf

3.2026年湘西自治州高中教辅材料选用目录.pdf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7日

  • 来源:湘西教体之窗

  •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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