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媒体曝光:“幸福坝”问题,还要等多少年才“高度重视”?
文|清哲木
据相关新闻报道:湖北老河口市一座有着60余年历史的灌溉水坝“幸福坝”,被承包人筑坝分割成三口鱼塘,导致下游五百多亩农田抗旱用水难以保障。村民们二十多年来多次向多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纹丝不动。然而,当村民把视频发到网上之后——事情立刻“高度重视”了。
8月9日,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二十多年不回应,一曝光就“高度重视”。这反差,确实大。
据信息显示,1958年修建的“幸福坝”,本是为下游五百多亩农田灌溉而建。2003年,村委会以每年450元的价格承包给本村村民朱某堂。承包人随即在30多亩水面上筑起两条堰坝,将完整水面一隔为三。灌溉水坝变成了私人的三口鱼塘。
村民们反映:灌溉用水无法保障,水质被严重污染。他们向老河口市、襄阳市等多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镇政府2022年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认定:承包合同“真实有效”,筑坝分隔“符合协议约定,不存在私自改坝的情况”。
可《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水库、湖泊从事筑坝、拦汊等分割水面的活动。这部地方性法规自1992年就已实施。
一边是省级法规明令禁止,一边是镇政府的“合规”认定。谁的“认定”更大?谁给镇政府的“认定”撑腰?更耐人寻味的是,记者联系洪山嘴镇政府,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具体情况”,连水利站电话都不愿提供;村支书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自己并不清楚”;水利局称“没有执法权,无法做出评判”。
从村里到镇里到县里,层层都有理由,层层都在推诿。二十多年来,40多户村民联名上访,信访件递了一茬又一茬,换来的却是“合同有效”“符合约定”的答复。
如果只是简单的“违规—包庇”,这个链条早该在某一级信访中被斩断了。它之所以能持续这么久,说明事情远不止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
现在扫黑除恶正当时。能在农村乡镇低价格包下水坝的,到底什么人?
每年450元的承包费,20年总共9000元——这点钱买不来一个水坝,但能买来一个“默许”。能把一座灌溉水坝变成私人鱼塘,能把省级法规变成一纸空文,能把40多户村民二十多年的诉求压得无声无息——这力量不小啊。
有网民直言:“能在农村乡镇包坝的,那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话糙理不糙。一个普通村民,能在灌溉水坝上筑两条坝、把公共水面变成私人鱼塘,还能让镇政府白纸黑字认定“合规”——如果没有某种“能量”在背后撑着,可能吗?
如果承包合同合法合规、筑坝分隔没有影响灌溉、水质也没有问题——那村民二十多年在告什么?40多户联名在告什么?
如果这些问题确实存在——那二十多年来,谁在保护?谁在包庇?谁在一次次把合理的诉求挡在门外?笔者认为调查组会逐步厘清真相,为大家解疑释惑。二十多年,够一个婴儿长大成人;二十多年,够一座水坝从清淤变成私人鱼塘;二十多年,够40多户村民从青丝等到白发。
而某些人,只需要一条视频、几天时间,就能让20多年的问题在地方引起“高度重视”。
这不是重视问题,这是重视“被看见的问题”。看不见的,就让它烂着;看得见的,赶紧扑火。这种选择性作为,比不作为更可怕。现在,联合调查组已经成立了。纪检、公安、司法都进去了。但调查不能只是“给舆论一个交代”,而要给40多户村民一个公道,给五百多亩农田一个活路,给二十多年的漫长等待一个答案。更要追问的是:如果这条视频没有发出来,“幸福坝”问题,还要等多少年才能“高度重视”?
(本文综合:澎湃新闻、老河口市融媒体中心、都市现场等报道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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