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中时报》报道,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宪兵司令兴文弟少将8月9日证实,西港“鱼头泡饭”中餐馆涉嫌电诈案中,12名中国籍嫌疑人已被检方提控并羁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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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均来自《柬中时报》
报道称,根据柬埔寨今年生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
兴文弟表示,检方以涉嫌“有组织实施加重网络诈骗”以及“组织和领导网络诈骗中心”等罪名,对12名中国籍嫌疑人提起指控,其中包括2名女性。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调查法官已下令将12人全部羁押候审。
西哈努克省宪兵报告显示,7月29日凌晨零时许,宪兵突查位于西哈努克市第四分区第四村的“鱼头泡饭”中餐馆,现场带走15人,包括8名涉嫌从事电诈活动的中国人、4名中国籍餐馆经营者,以及3名作为证人的柬埔寨籍员工。
经过调查,宪兵认定,除现场涉嫌从事电诈活动的8名中国人外,4名中国籍餐馆经营者也涉嫌参与电诈活动,因此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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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112部用于网络活动的手机、22台笔记本电脑和17部个人手机等物品。餐馆内一处房间被布置成办公场所,摆有多排办公桌,桌面密集摆放笔记本电脑、手机、键盘及大量连接线,现场设备数量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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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今年4月生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组织或指挥诈骗中心,或允许多人以团体、网络形式实施诈骗的,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约12.5万至25万美元;若形成网络化运作,可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约25万至50万美元。
这意味着,如果检方指控的相关罪名最终成立,12名中国籍嫌疑人最高可能面临20年有期徒刑。
目前,12人已被押送至西哈努克省监狱羁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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