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针对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53号)作出官方回应:由于该文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待修改后将重新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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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调发文到紧急撤回,这项涉及全省职工休假权益的政策在短短数日内经历了怎样的全过程?
此前,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总工会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上述通知。
政策旨在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同时激活假期消费潜力。通知中的核心举措包括:
- 领导带头与全员覆盖: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同时明确,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 未休假报酬与文化倡导:对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安排休假的,要求征得职工同意,并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同时倡导摒弃“不休年假才是奉献”的传统职场观念。
- 弹性拼假与错峰模式:鼓励将年假与周末、节假日衔接,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周末+年假”的短途度假模式,并实行分类错峰轮休。
通知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
一部分网友对政策表达了期待,认为领导带头休假和覆盖临时用工等规定,有助于破除“不敢请假”的职场氛围。
但与此同时,舆论场上也出现了大量关于“落地难度”的讨论。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体制内与中小微企业在落实条件上的客观差距;私企在人手紧张和经营压力下,是否具备承担300%加班报酬的承受能力;以及普通员工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真正敢于提出休假申请等现实问题。
面对社会关注与各类反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最新回应表示:
《通知》发布后收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及相关意见建议。鉴于该文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决定待修改完善后予以重新印发。
目前,原文件已暂停执行,后续修改后的政策细则及重新印发的时间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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