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法院审结一起因顺风车途中突发疾病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一名男子乘坐顺风车回家时突发心梗,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司机李某存在“非法营运”行为,且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司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顺风车系私家车车主通过正规平台接单,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范畴,并不构成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不属“非法营运”。事发时,司机在发现乘客异常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配合医护人员将其送医,已履行了作为普通人所能尽到的救助义务。 法院认为,司机在本次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其行为与乘客死亡之间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