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59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议
(一)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各部门资金和项目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事宜。近年来,我局联合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专班经费支持林下经济发展。2024—2025年,安排中央和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2.39亿元,其中2024年5.38亿元、2025年7.01亿元,用于支持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等关键技术研究、林下经济发展、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森林康养培育及产业设施维护改造、油茶产业发展等项目;安排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专班经费0.24亿元,其中2024年0.12亿元、2025年0.11亿元,用于支持包括竹、油茶在内的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主要用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应用、品牌宣传推介等。
(二)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下经济”事宜。一是印发《贵州省林业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贵州林业产业项目贷款的贴息标准,对于在特定贴息年度内存续并正常还本付息的林业产业贷款,将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年贴息率不高于3%。减轻了林业企业的融资压力,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我省林业产业中来,促进贵州林业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5年,对48家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贴息资金1100万元。二是印发《贵州省“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对“以竹代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推广等全链条环节实施奖补支持。2025年发放首批奖补147.3万元,撬动社会资本2946万元。三是联合省委金融办创新制定印发《金融支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通过多种信贷模式和金融产品,持续加大对林业产业各领域的信贷投放,有力支持了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特色优势林业产业等发展,2025年以来累计为企业新增融资28亿元。
二、关于“积极调整发展方式”的建议
(一)关于“积极支持打造林下经济示范点,示范引领”事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21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1〕20号),将林下经济发展责任纳入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为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2025年底,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稳定在3500万亩以上,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00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超200万人,人均年增收4000余元。全省成功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3家,建成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5家,省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78家,森林康养人家300处。各地通过打造示范基地、利益联结促进林农增收,如黔东南州黎平县打造1000亩林下天麻示范基地,35余户农户以林地入股、年均分红超万元。册亨县“油茶+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年累计劳务用工达10万余人次,为周边群众发放劳务费900余万元。
(二)关于“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逐步从短期性、季节性低效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模式向多年生、相对固定、附加值高的林下中药材、食用菌、魔芋等长效产业发展,以长效产业替代短期性低效产业,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宜。全省各地通过单品聚焦、复合经营和业态拓展,推动林下经济向多元化、高效化转型。一是单品突破树标杆。重点布局林下天麻、茯苓、黄精、淫羊藿、竹荪、方竹笋、鸡、蜂等优势单品,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毕节市七星关区以林下天麻产业为核心,建成20万亩标准化种植基地,年鲜天麻产量达4.4万吨,全产业链产值达22亿元,带动周边4600户农户、1.4万余人就业,人均增收1万元以上。遵义赤水市林笋采集面积达64.8万亩,全产业链产值12亿元,带动全市16.5万笋农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成功创建“赤水黄金笋”、“赤水楠竹笋”公共品牌,当地竹笋加工企业注册“红赤水”、黔言晟丰、筠腾等19个品牌,年销售额超2亿元。二是复合经营提效益。大力推广“国储林+”“特色林业+”等模式,努力实现林地空间高效利用、立体发展。铜仁市江口县充分利用国储林下空间,通过“林药间作”模式,将单一木材储备林地转化为复合型经营空间。截至目前,全县林下淫羊藿累计种植面积达2.1万亩,产业覆盖9个乡镇、73个行政村,建成林下淫羊藿标准化种植基地,带动群众务工10万余人次,实现“家门口就业”。三是森林康养新业态。积极拓展“森林康养+”,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独特的气候条件,打造森林康养基地。创建省级森林康养品牌“乐享贵山贵水”,依托78家森林康养试点基地,300处森林康养人家,推动28个县市区开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建设工作,涌现出“瀑乡安顺康养圣地”等地方品牌。
三、关于“完善林区基础设施”的建议
(一)资金方面。争取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5652万元,其中2024年2845万元、2025年2807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欠发达国有林场改善场区内基础设施条件,发展林下产业。2023年争取到省预算内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1080万元,支持关岭、纳雍等11个石漠化县(市、区)开展林下经济产业道路、灌溉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政策方面。一是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了为发展林下经济修筑的生产道路、管护设施、生产资料用房和贮存场(库、室),安置的移动设施和装置,以及为满足直服设施需求而配套设置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通信类辅助设施,相关用地符合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标准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明确了林下经济林业直服用地范围,进一步完善灌溉、电力、道路、通讯和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夯实用地政策基础。二是推广“林业标准地”模式发展林下经济。我局将林业标准地建设作为今年重大课题和重点改革任务,目前正在贵阳市开展试点工作,拟于今年年底出台《贵州省林业标准地建设指导意见》,林业标准地内集中建设必要配套设施。
四、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部门资金及项目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金融支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创新生物资产抵押、林权抵押、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等融资模式,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发展。二是聚焦产业链条打造。坚持“一县一特”发展原则,指导各区县集中力量聚焦1-2个主导产业。省级资源重点向林下中药材(天麻、黄精、茯苓、淫羊藿等)、食用菌(竹荪、赤松茸、羊肚菌等)、生态养殖(鸡、蜂等)等优势品类倾斜。支持建设复合型种植基地、区域性初精加工生产线、生产中心和冷链仓储设施,着力打造天麻等百亿级重点单品全产业链。坚持大抓经营主体,推广“链主企业+”模式,指导各地建立链主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林农等协同发展机制。强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并利用大数据平台推动产销对接。三是完善林区基础设施。针对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与产业发展融合研究工作,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林下经济基地灌溉、电力、道路、通讯和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发展林下经济修筑的生产道路、管护设施、供水供电及通信等辅助设施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借鉴“林业标准地”模式,集中收储林地经营权,配套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后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夯实林下经济发展基础。
贵州省林业局
2026年6月30日
来源: 贵州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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