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在8月3日作出决定,由前最高法院法官S.K.卡乌尔接替阿伦·米什拉,担任阿达尼关联企业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与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之间仲裁争议的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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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要求更换仲裁员,理由是米什拉法官曾在2019年处理过这两家公司之间的另一宗争议。无论是之前的争议还是这次的纠纷,均涉及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与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之间一份长达30年的煤炭运输协议。

2019年的争议同样引发关注,当时最高法院在夏季休庭期间罕见地将案件排上日程。此举促使资深律师杜尚特·达韦致信印度首席大法官兰詹·戈戈伊,公开反对两起与阿达尼有关的案件在休庭期间由米什拉法官所在合议庭审理。其中一案正是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与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争议。参与审理的两人合议庭的另一名法官为马赫什·拉姆钱德拉·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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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是阿达尼企业有限公司与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合资企业,依据一份已有30年的协议,双方合作进行煤炭开发、开采和运输。该合资企业成立于2007年10月,阿达尼企业持股74%,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持股26%。2019年的争议2019年提交最高法院的争议涉及价格上涨、固定成本和托管账户中的资金问题。

高等法院曾介入2015年的仲裁裁决,并做出有利于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判决。随后,米什拉和沙阿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上诉中部分支持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的请求,恢复了关于价格上涨的仲裁裁决,但维持撤销该公司关于7.8亿卢比固定成本及托管账户资金主张的决定。达韦在反对该案破例排期时指出,2018年8月,最高法院由罗希顿·法利·纳里曼和因杜·马尔霍特拉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已准许该案进入审理程序。

但2019年4月,最高法院司法登记官发布通知称,经时任首席大法官批准,允许在夏季休庭期间审理常规案件。5月9日公布的待审案件清单中,包括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与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民事上诉案。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3月14日,最高法院一名登记官曾在命令中注明,该案尚未具备开庭审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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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该案仍于5月21日被排到米什拉和沙阿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前审理。案件审理持续两天,并于5月22日保留判决。5天后,法院宣判,判决书由沙阿法官执笔。最新的争议在最新的争议中,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援引2019年的审理经过,反对米什拉法官担任仲裁尽管如此,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一个由代理首席大法官桑吉夫·普拉卡什·夏尔马主持的合议庭仍于7月3日作出了任命。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请更换仲裁员。

8月3日,由首席大法官苏里亚·康特主持的三人合议庭在审理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上诉时,决定任命卡乌尔法官。这一决定是在法院多次劝说后,双方共同同意的结果。庭审中,帕尔萨肯特煤矿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高拉夫·班纳吉反对更换仲裁员,称上诉中提到的判决年代已久,并对案件陈述方式表示严重关切。在首席大法官苏里亚·康特主持的合议庭询问下,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代理律师夏姆·迪万表示,2019年的裁决虽然是另一宗争议,但同样涉及正在审查的合同,且当事双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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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班纳吉澄清说,米什拉法官并不是当年判决书的执笔法官。迪万则坚持要求更换仲裁员,并请求合议庭“在当前情形下”任命另一名仲裁员,以“避免让我们所有人陷入尴尬”。合议庭表示,自己也处境为难,不愿让一名前最高法院法官难堪。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卡乌尔法官担任仲裁员,合议庭据此完成了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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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最高法院指出,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在申请更换仲裁员时提出的理由在法律上并不成立。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的代理律师卡尔蒂克·塞思对《印刷报》表示:“司法程序的完整性不仅取决于实际上的公正,也取决于外界对公正的感知。作为律师,我们从未意图影射任何在任或退休法官。我们提出的关切涉及一个重要法律问题:一名法官此前曾以司法身份处理过同一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之后是否还能担任仲裁员,尤其是在《第12条》所要求的披露中,并未反映这种既往司法关联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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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补充说,在本案中,拉贾斯坦邦发电公司既未坚持推动这一问题,也未由法院作出最终裁断,“因为双方在最高法院就改由另一位受人尊敬的前法官担任仲裁员达成了一致”。塞思说:“因此,我们提出异议的目的已经实现,也就没有必要再去推动法院就一个在本案中已无须回答的更大法律问题,作出纯学理性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