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李先生没拴住狗,
才让我家狗狗受了这么重的伤!
6月21日,虹桥机场新村居民张女士(化名)抱着爱犬,气冲冲来到街道综治中心。一场由两只大型犬引发的邻里风波,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降至冰点。
案情回顾:
大型犬“撒欢”,爱宠受伤
事发当日,张女士牵引自家宠物犬归家途中,突遭邻居李先生饲养的两只大型犬(德国牧羊犬、金毛犬)袭击撕咬。经周边宠物医院检查:张女士的宠物犬背部右侧存在咬痕,背部左右侧及左前小腿均有皮下淤血。
张女士认为邻居管理不善,要求赔偿;而李先生虽承认事发,却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调解现场:
法理情交融,打破僵局
鉴于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街道综治中心指派虹桥机场新村调委会迅速介入,锁定了“侵权责任认定”与“赔偿金额核算”两大核心争议点。
首次“面对面”,火药味十足
张女士情绪激动,坚持索赔数千元,强调爱犬受惊;李先生则认为对方索赔过高,且未尽到及时避让义务。
巧用“背对背”,逐个击破
对李先生:讲责任、明法理
调解员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两只大型犬的饲养人,李先生负有严格的管理义务。此次撕咬事件,无论主观故意与否,管理疏忽是造成宠物受伤的直接原因,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对张女士:讲情理、划边界
调解员一边安抚其对爱宠受伤的痛惜之情,一边引导其理性维权:赔偿应基于实际产生的检查费、医药费等实际损失,避免漫天要价。同时提醒,“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环境比一时的赔偿金更重要。
达成协议:
互谅互让,案结事了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情感疏导,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李先生认识到遛狗看管不严的错误,愿意担责;张女士也降低了心理预期,愿意让步。最终,在调解员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先生一次性支付张女士补偿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这起因“毛孩子”引发的剑拔弩张,在调委会的柔性化解下,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更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
调解员说法:
文明养犬无小事
此案是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典型案例,也是基层社区治理中的高频矛盾点。它警示广大“铲屎官”:
遛犬必牵绳:外出遛犬务必牵绳、避让行人,这是法定义务,更是对他人和自家爱宠的双重保护。
依规担责任:一旦发生动物致损事件,饲养人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协商,而非推诿扯皮。
理性维权益:受损方索赔应基于实际损失,依法依规,避免将“情绪账”混入“经济账”。
一根牵引绳,牵住的是安全,守住的是文明,维系的是邻里情。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程家桥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动缩影。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战平台”,街道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统筹作用,有效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律所及人民调解等力量,做实“三所联动”机制。通过靠前一步的主动作为,将矛盾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居、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程家桥街道综治中心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人民调解“金字招牌”,全力守护社区和谐安宁。
来 源|长宁程家桥
校 核|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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