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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通报,检方以涉嫌“有组织实施加重网络诈骗”以及“组织和领导网络诈骗中心”等罪名,对12名中国籍嫌疑人提起指控,其中包括2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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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法官已下令将12人全部羁押候审,目前已被押送至西哈努克省监狱。

根据柬埔寨今年生效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

该法规定,组织或指挥诈骗中心,或允许多人以团体、网络形式实施诈骗的,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约12.5万至25万美元;若形成网络化运作,可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约25万至50万美元。

7月29日凌晨,西港宪兵队西港第四分区第四村一家名为“鱼头泡饭”的中餐馆展开突袭行动。

行动中,宪兵现场带走15人,包括8名涉嫌从事电诈活动的中国籍嫌疑人(含1名女性)、4名中国籍餐馆经营者(含1名女性),以及3名作为证人的柬埔寨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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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宪兵认定4名餐馆经营者也涉嫌参与电诈活动,因此与8名涉嫌电诈人员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的物品包括:1辆丰田兰德酷路泽汽车、22台笔记本电脑、112部用于电诈操作的手机、17部个人手机、3本外国人工作证、3本护照、银行卡及其他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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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内一处房间被布置成办公场所,摆有多排办公桌,桌面密集摆放笔记本电脑、手机、键盘及大量连接线,现场设备数量众多。

目前,12名中国籍嫌疑人已被全部羁押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