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7月30日,国家邮政局就极兔速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一事,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罚款7万元。
8月6日,深圳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前发布《龙华观湖环观南路70号“5·1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披露2026年5月10日8时37分,观湖街道环观南路70号极兔速递深圳转运中心4号仓库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经官方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多方安全隐患叠加导致。直接诱因是涉事货车司机操作失误,误将油门当作刹车致使车辆加速;
同时,货运承包人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仓库经营单位未在人车混行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加装隔离设施实现人车分流。
本次事故涉及多家责任单位,其中仓库经营方为深圳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仓储物业及业主为深圳和记内陆集装箱仓储有限公司,涉事车辆归属深圳市思远鸿运纯电动车贸易有限公司。
据资料显示,极兔速递授权各地网点自主运营、自行安排快件运输,深圳极兔公司负责统筹辖区内网点管理服务。该转运中心库区为深圳极兔公司2022年租赁使用,租期至2026年6月。
2026年4月,陈某通承接深圳罗湖、福田部分极兔网点快件运输业务,租赁涉事车辆并雇佣肇事司机韦某宝开展转运工作。
事故发生时,韦某宝驾车驶入仓库坡道,发现右侧近处有工人行走,操作失误导致车辆失控,撞倒并碾压分拣工庄某峰,车辆后续撞击另一货车后停下。
据悉,死者庄某峰34岁,系劳务派遣至该转运中心的分拣工,最终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报告还披露,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分别于2026年1月26日、4月17日对深圳极兔公司等重点快递企业开展专项约谈2次,警示压紧压实企业寄递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逐项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6月11日,国家邮政局对外公示立案通知。监管机构表示,年内多地极兔网点安全事故频发,作业场地隐患屡查屡现,品牌总部存在明显的安全生产管理缺位问题,随即启动立案核查程序。
面对监管调查,极兔速递对外回应,承认总部对于旗下使用品牌商标、运单的合作企业,安全统一管理责任存在短板。企业已经组建专项安全整治工作组,由安全板块负责人牵头,在全国转运中心、末端网点铺开安全隐患排查,承诺严守安全生产底线,配合邮政主管部门各项监管工作。
据公开信息,极兔速递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7年9月,法定代表人吴蓉眉,注册资本1亿元,由上海邑商实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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