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眉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红玉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概述
当事人系攀枝花本地少数民族居民,在自家农场从事黄牛养殖经营。正常经营中,当事人将成年黄牛卖至正规屠宰场,经检疫屠宰后转卖至菜市场,经营模式本无异常。
然而,因当地气候条件和疾病因素影响,农场中常有黄牛因病濒临死亡。当事人出于节约、避免浪费的朴素想法,将濒死黄牛自行宰杀后,以低价散卖给周边相识居民。
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查实,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随后移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号:攀仁检刑诉2026-52号)。
律师介入与辩护策略
检察院介入后,当事人经人介绍,委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红玉律师代理此案。
林红玉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攀枝花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通过深入阅卷和与当事人沟通,林红玉律师迅速明确了辩护方向:本案当事人主观恶性小、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具备争取不起诉的法律基础。
在代理过程中,林红玉律师采取了扎实务实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全面开展工作:
深入实地走访调查。 林红玉律师多次前往攀枝花当地,走访了多名同村及周边农场主,全面了解当地黄牛养殖的实际情况——包括气候环境对养殖的影响、疾病发生率以及当地养殖户处理病死牛的普遍做法。这些实地调查获取的第一手材料,为论证当事人行为的社会背景和主观状态提供了重要支撑。
全面收集有利证据。 林红玉律师逐一联系了曾购买散卖牛肉的顾客,系统收集证人证言。调查显示,所有受访顾客均反映所购牛肉食用后从未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且均知悉牛肉来源、系自愿低价购买。同时,林红玉律师还依法申请对当事人剩余的黄牛肉进行食品安全鉴定,以客观科学证据证明损害后果的轻微性。
精准法律论证。 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林红玉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全面的辩护意见:当事人系少数民族务农人员,行为出于避免浪费的朴素观念而非牟利;销售范围仅限于周边相识居民,未进入公开市场流通;顾客证言和鉴定报告均证明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当事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认罪态度好。综合以上因素,林红玉律师充分论证了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条件。
在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的同时,林红玉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展开充分交流,以详实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逐步获得了检察机关的认同。
案件结果
经林红玉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免于刑事处罚,更让这位少数民族养殖户能够回归正常生活、继续经营农场。案件的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既维护了食品安全管理秩序,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律师简介
峨眉林红玉律师,执业于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执业以来,林红玉律师始终坚持"走出去办案、用证据说话"的执业理念,注重实地调查取证,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寻找辩护突破口。在刑事案件各阶段——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林红玉律师均能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度负责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尤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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