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连真实眼球都没有的AI虚拟人,竟能说出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
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播放量破2亿,虚拟女主角“方桃子”随之走红。近日,其社媒主页的一条美瞳广告引发争议。视频中,“方桃子”以剧情种草形式口播“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做了高光定轴,眨眼不偏移”,被网友质疑:“AI虚拟人并无真实眼睛,何来佩戴体验?”目前该视频已全网下架,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处理。巨量星图显示,该账号60秒以上视频广告报价达25.8万元。
这并非简单的逻辑穿帮。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直接接触眼角膜,广告内容真实与否,事关消费者健康。广告主与虚拟形象运营方在敲定这类体验感文案时,对明显的事实矛盾缺乏应有的敏感度,合规意识严重缺位。律师指出,AI数字人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不能成为《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代言人;但“虚拟”不等于免责,一旦内容虚构使用体验、构成虚假宣传,广告主仍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深层的问题是,虚拟形象变现的边界尚未厘清。“方桃子”接单并非个案,从虚拟偶像带货到AI模特换装,虚拟形象正加速进入商业推广链条。不只是直接接触角膜的美瞳,如今越来越多的服装电商采用AI模特。既然展示的褶皱、光泽甚至上身效果都由代码生成,消费者又如何相信实物的材质与版型?技术降低了内容生产的门槛,却不应同时拉低真实性的门槛。尽快明确虚拟形象可接广告的品类范围与表述规则,已是行业绕不开的问题。
与此同时,平台责任不能缺位。违背常理的AI广告能堂而皇之地在社交平台发布并广泛传播,暴露出平台审核机制的滞后。仅标注“AI生成”不足以防范误导,平台有必要针对虚拟形象广告建立更细化的审核规则,对特殊品类的体验式表述予以重点甄别。
“方桃子”的美瞳广告下架了,但虚拟形象能不能代言、能代言什么、该怎么代言,这些问题我们才刚刚开始回答。
原标题:《“方桃子”美瞳广告下架,AI代言的边界在哪里? 锋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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