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新乡的司法实践中,各类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往往面临着巨大的法律困境。以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为例,2021年 4月至 2023年 11月期间,被告人在新乡市某村作坊内委托代加工假冒品牌电池,完成压卡、包装工序后对外出售。经司法核算,代加工假冒电池总量 370万余粒,对外销售总金额 241.07538万元,扣除生产成本后非法获利 22.253112万元。公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起诉,初期拟定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四年。
此时,宋瑞平律师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介入案件。河南良承(新乡)律师事务所的宋瑞平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细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同步告知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从轻处罚法律规定。随后完整调取、研读全部卷宗材料,细致梳理案件全部证据,逐一核对涉案金额计算逻辑,梳理案件中当事人坦白、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同步收集社区社会调查报告、当事人悔过书、退赃意愿说明等全套量刑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辩护证据体系。
审查起诉阶段,宋瑞平律师先后三次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专业法律意见书,针对案件证据瑕疵、涉案行为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充分展开法律论证,持续沟通量刑从轻空间。面对公诉机关四年实刑的初始量刑建议,宋律师判断取得被害人谅解是本案争取缓刑的核心突破口,随即协同被告人亲属开启与被害商标企业的协商工作。调解过程历经重重阻碍,被害企业前期不愿出具谅解文书,宋瑞平律师持续四个月开展多轮线上、线下协商,沟通侵权致歉、损失赔偿方案,反复向权利人阐述被告人认罪悔过、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的态度,最终促成双方签署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书面刑事谅解书。凭借完整从轻证据与刑事和解材料,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修改下调量刑建议,为后续法院判处缓刑奠定关键基础。
除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还有一起故意杀人案也体现了宋瑞平律师的专业能力。2024年 12月 1日,上诉人因长期感情纠葛爆发激烈冲突,情绪失控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作出有期徒刑十年的刑事判决。一审宣判后,上诉人及其家属均认为原审量刑过重,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宋瑞平律师代理上诉案件。
宋瑞平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二审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调取、细致翻阅一审全部卷宗材料,逐页核对讯问笔录、现场证据、庭审记录等全部案卷内容,在原审未认定自首的情况下,精准发现卷宗内隐藏的自首关键证据,锁定本案核心辩护突破口。律师多次会见上诉人,向其讲解自首、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疏导当事人抵触情绪,说服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步收集上诉人日常品行证明、邻里证言等材料,充分论证本案属于民间感情矛盾引发的激情犯罪,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为实现大幅减刑,宋瑞平律师将争取被害方谅解作为核心工作,牵头协调双方开展民事赔偿协商。调解过程矛盾突出、协商阻力巨大,律师连续两个多月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沟通,多次陪同家属向被害人亲属诚恳致歉,反复沟通赔偿金额与赔付方案,耐心化解被害方的怨恨情绪,最终促成上诉人亲属代为全额赔偿损失,顺利取得被害人亲属出具的书面刑事谅解书。随后律师整合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三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撰写详尽二审辩护词提交法院,庭审中完整呈现全部从轻证据,层层递进发表辩护意见,为二审法院大幅改判提供完整、扎实的事实与法律支撑。
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虽构成犯罪,但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非法获利,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书面谅解,结合社会调查报告证实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无再犯罪风险,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70000元。在故意杀人案中,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审遗漏自首法定从轻情节,量刑偏重。结合全案事实,上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代为足额赔偿并取得被害方完整谅解,本案系民间感情矛盾引发,属于激情犯罪,人身危险性较低,依法可大幅度从轻、减轻处罚,撤销原审十年有期徒刑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宋瑞平律师在这些案件中的处理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意义。在刑事辩护中,律师需要全面深入地研究案件材料,精准挖掘案件中的从宽情节,无论是法定的还是酌定的。同时,积极与各方沟通,包括当事人、检察机关、被害人等,争取达成和解或取得谅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对于面临法律困境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寻找专业、负责的律师,配合律师的工作,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河南新乡的宋瑞平律师在处理多起复杂刑事案件时,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带来了较好的结果,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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