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陆文俊受贿案。被告人陆文俊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判决追缴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期间,陆文俊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现中国重机)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二重)总经理、董事长,以及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业务承揽、佣金支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8万余元。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疏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