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远拟出新规!开"电鸡"的注意了...
日前,清远市公安局、司法局就《清远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在2026年8月11日上午召开立法听证会,多项电动车通行、管理新规明确处罚标准:
区道路上不得载人
未成年人驾驶电
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警告
或者2
0元罚款
改装电动车最高罚5000元
拼装电动车上路车辆直接收缴,罚款1000元;
未按规定挂牌处警告或50元罚款;
骑行电动自行车须满16周岁
此外草案提出,相关部门可划定电动车禁行、限行区域;外卖快递企业未尽安全管理责任、物业未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均有对应处罚。市民可参与本次立法征求意见,建言完善管理规则。(
信息来源:清远市公安局官网、清远日报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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