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8月10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大市监处罚〔2026〕2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集庄乡(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在加盟门店使用不实荣誉标识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被监管部门处罚。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市监处罚〔2026〕206号 当事人名称集庄乡(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8月05日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该案线索来自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立案调查后查实违法事实,结合当事人整改配合情节依法作出处罚,完整事件经过梳理如下。
主要违法事实
集庄乡(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7日,主营业务为餐饮管理,已完成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备案。该公司仅在202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大连之夜”文化晚宴参与了餐饮服务保障,仅获得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下发的参与保障告知函,未取得“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指定餐饮服务品牌”相关授权。
2025年12月起,该公司在天津新开的7家加盟店铺内,统一悬挂带有“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指定餐饮服务品牌”字样的标识,同时配套供应印有该字样的纸袋,对外宣传自身品牌荣誉。截至被调查时,7家门店已经全部撤下该不实标识,监管部门无法计算当事人因该不实宣传产生的违法所得。
调查过程
2026年5月6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关于通报集庄乡餐饮品牌相关情况的函》,获取本案线索。2026年5月15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向大连市商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并于5月20日收到回函。2026年5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集庄乡(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同日对该案正式立案并启动询问调查。
调查过程中,执法部门先后调取了当事人营业执照、特许经营备案材料、当事人情况说明、授权委托材料、大连市商务局回函、食品经营许可证、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参与保障函以及当事人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财报等11份证据,固定了案件事实。2026年7月23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大市监罚告〔2026〕200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在门店使用不实荣誉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已经构成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已经主动撤下不实标识,改正了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同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符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的从轻减轻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经综合裁量,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不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仅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集庄乡(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孙新涛,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北园1号15层5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孙新涛70%7万元人民币2041年7月22日邱丽红30%3万元人民币2041年7月22日
点评分析
本次事件暴露出该已完成特许经营备案的餐饮管理企业,品牌宣传合规意识存在明显漏洞,擅自将达沃斯餐饮保障参与经历篡改为不实荣誉用于加盟门店引流。虽因主动整改未产生危害后果仅获2000元从轻罚款,但该行为已触碰反不正当竞争法红线,也会对其加盟品牌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后续需强化全链条宣传内容的合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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