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曹玉芬,再过两个月就满五十了。

今年冬天来得特别早,才十一月中旬,风就跟刀子似的往骨头缝里钻。

我租的那个车库在县城边上一个老小区的底层,三十平不到,月租四百块,窗户朝北,一天到晚见不着太阳。

墙上返潮,墙角长了一圈黑毛,我用抹布蘸着八四消毒液擦过三回,过几天又长出来了。

十一月十七号晚上十一点多,我被一阵牙疼活活疼醒了。

不是普通的牙疼,是那种从牙根一路捅到太阳穴的疼,像有人拿锥子在牙龈里一针一针往里扎。

我爬起来打开灯,对着挂在门背后那面裂了条缝的镜子张嘴看了看,右边最里面那颗大牙已经黑了一半,牙龈肿得老高,半边脸都跟着鼓起来了。

我翻遍了屋里所有抽屉,没找到一粒止疼药。

冰箱是房东留下的旧海尔,冷藏室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打开冷冻层,连个冰块都没有。

那会儿我疼得满头是汗,手抓着床单,指节都攥白了,脑子里翻来覆去就一个念头——要是有人在旁边就好了。

我蹲在地上,捂着腮帮子,嘴里不自觉地喊出了一个名字。

周建国。

那个我从十九岁记到现在的男人。三十年了,我最疼的时候喊的还是他。

后来我自己穿了棉袄,戴上围巾,捂着半边脸走了二十分钟的夜路,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药店。

街上空荡荡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拖得老长,风吹过来,冷得我直哆嗦。

药店的卷帘门半拉着,里面亮着灯,我弯腰钻进去,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正低头刷手机。

我说买止疼药,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目光在我肿起来的半边脸上停了一下,然后转身从货架上拿了一盒布洛芬扔在柜台上。

十二块五。

我扫码付了钱,在药店里就着矿泉水干吞了一片。

小姑娘又低下头刷手机了。

我站在药店里等药劲儿上来,看着玻璃门外空荡荡的街道,忽然觉得自己像一条被潮水冲到岸上的鱼,张着嘴,喘不上气。

药劲儿上来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我走回那个三十平不到的车库,推开门,屋里还是那么冷。

我脱了棉袄钻进被窝,被窝也是凉的,凉透了。

我把被子裹紧了,缩成一团,盯着天花板上那道从墙角一直裂到灯座旁边的缝,心里翻来覆去就想一件事——

玉芬,你怎么就活成这样了?

我这个人,大概从娘胎里就带着个“毛病”——离不开男人。

不是那种离不开。

不是说我没了男人就活不下去,吃不上饭。

我一个人也能上班挣钱,也能换煤气罐修水龙头,也能半夜捂着腮帮子去买药。

可那种“能过”跟“活着”是两码事。

我能过,可我活得不像是活着。

说起来,我这个“毛病”打小就有了。

我五六岁的时候,邻居家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叫小军。

他妈跟我妈关系好,两家经常串门,我就跟小军混在一块儿。

他去哪儿我跟到哪儿,他爬树我在下面给他捡鞋子,他下河摸鱼我蹲在岸边帮他看衣服。

我妈骂我没出息,说一个丫头片子整天跟在男孩屁股后头像什么话。

我不理她,该跟还是跟。

有一回小军从树上摔下来,膝盖磕在石头尖上,破了好大一个口子,血顺着小腿往下淌,他疼得哇哇哭。

他妈那天不在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跑回家从我爸的抽屉里翻出半瓶紫药水,拧开盖子就往他膝盖上倒。

倒得他整个膝盖都是紫的,连小腿都紫了一片。

他妈回来一看,吓得脸都白了,以为他腿废了。

我挨了我妈一顿好打,竹条抽在胳膊上,抽一道红印子就肿一道。

可我心里美得很。

因为小军后来跟我妈说了一句话,他说玉芬对我可好了,玉芬给我涂药了。

就那一句话,我觉得挨多少打都值。

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像一颗糖含在嘴里,甜丝丝的,从舌尖一路甜到心窝里。

我从小就没有爸,我妈重男轻女,心思全在我哥身上。

我没怎么被人重视过,所以长大以后,别人给我一点点好,我就恨不得把心掏出来还回去。

上学以后我还是那个德行。

班里的男生我个个都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就是觉得跟他们在一块儿自在。

女生凑一堆就爱嚼舌根,谁谁谁穿了新裙子,谁谁谁跟谁谁谁好了,没劲透了。

男生不一样,高兴了就笑,不高兴就打一架,打完还是哥们儿。

我性格有点男孩气,嗓门大,爬墙上房比谁都利索,他们玩什么都带着我,把我当半个兄弟。

初二那年,我十四岁,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喜欢”。

喜欢的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叫孙磊,长得白净,戴一副黑框眼镜,数学次次考第一。

我这种学渣跟他八竿子打不着,可我就是喜欢他。

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我每天早晨特意多绕两站路走他家门口过,就为了碰巧遇见他。

我还攒了两个月的早饭钱,在学校门口小卖部挑了一个蓝色的硬皮笔记本,趁课间操的时候偷偷塞进他课桌里。

连名字都没敢留。

后来那个笔记本被他同桌拿去画坦克了。我心里难过了好一阵。

但也就是一阵。

没过多久我又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体育委员陈凯,黑黑壮壮的,打篮球特别帅,每次他从我们班门口跑过去,我就假装去上厕所,就为了多看他一眼。

这段也没结果。

初三毕业以后我没考上高中,托我二姨的关系进了纺织厂当学徒,从此再也没见过这些人。

如果说少女时期的喜欢是懵懵懂懂、偷偷摸摸的,到了厂里我可就彻底放开了。

纺织厂女工多男工少,我一个刚进厂的小丫头,长得也不算差——那时候我瘦,腰细,眼睛亮,两条大辫子又黑又粗,甩在背后一晃一晃的。

好几个男工同时对我有意思,有保全工老周,有电工小马,还有食堂的大师傅。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跟选妃似的,这个给我打饭多打一勺红烧肉,那个给我修机器随叫随到,还有人帮我搬棉纱帮我打热水。

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

姐妹们都说我花心。

我说我这不叫花心,我就是喜欢被人追着捧着的感觉。

你们敢说你们不贪恋别人对你们的好吗?

只不过你们不敢承认,我敢。

十九岁那年冬天,厂里工会办舞会,在食堂里拉了几串彩灯,搬开桌椅,弄了个简易舞池。

我不会跳舞,缩在角落里嗑瓜子。

一个高个子男人走过来,冲我伸出了手。

他叫周建国,是厂里的机修工,比我大三岁,人高马大,脸方方正正的,算不上帅,可看着就有股子让人踏实的劲儿。

他说我教你跳。

我说我不会。

他说没事,我也不会。

他带着我进去转圈,笨手笨脚的,三分钟踩了我四五脚,踩一回就脸红脖子粗地说一句对不起对不起。

那傻样,我心里就动了一下。

后来他就开始追我,追得很实在。

每天下班在车间门口等我,风雨无阻。

雨天就撑一把破伞,伞面上破了个洞,雨水刚好滴在我头上,我骂他,他就嘿嘿傻笑。

第二天下雨他换了一把伞,还是破的,他用手捂着那个洞。

我上夜班,半夜十二点才下班。

从车间到宿舍有一段路的路灯坏了,黑漆漆的,我每次走那段路都害怕。

周建国知道了以后,买了个手电筒,天天提前二十分钟到车间门口等着,我一下班他就打着手电筒走在我旁边,把我送到宿舍楼下再自己走回去。

他那会儿住厂区另一头,来回得走将近半个小时。

我怕打雷。

有一年夏天半夜打雷,轰隆一声把我从梦里炸醒了,雨哗哗地往下倒。

我吓得缩在被子里发抖,就听见门外有动静。

我壮着胆子打开门,看见周建国蹲在走廊里,后背靠着墙,裤腿湿了半截。

我愣住了,说你怎么在这儿。

他说怕你害怕,过来守着。

我说你傻不傻,这都几点了。

他还是那句,怕你害怕。

那一刻我站在门口,雨水潲进来打在我脚背上,凉丝丝的,可我心里烫得很。

我想,这辈子就是他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那三年是我这辈子最快活的日子。

他的工资不高,可每个月都给我买新衣服,自己不抽烟不喝酒,抠抠搜搜攒了大半年,给我买了块上海牌手表。

那块表花了他将近两个月的工资,他递给我的时候手都在抖,嘴上却说,拿着吧,我钱够用。

那块表我现在还留着,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虽然早就不走了,表盘也泛了黄,表带断过一次,我用针线缝上了。

我以为我们会结婚,会生一堆孩子,会白头到老。

可他家里不同意。

他娘是城里人,在供销社上班,看不起我这个农村丫头,嫌我穷,嫌我没爹,嫌我是挡车工。

有一回我去他家,她当着我的面对周建国说,你要找就找城里的,找有正经工作的,找这种的以后有你受的。

周建国低着头,一句话没说。

他跟家里抗争了一阵,最终还是听了。

分手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厂区后面的小河边,谁也不说话。

河水黑漆漆的,风吹过来带着一股淤泥味儿。

他从兜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烟,抽了一根,呛得直咳嗽——他以前从来不抽烟。

我说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他说刚学的。

然后他就哭了,眼泪顺着方方正正的脸往下淌,也不擦,就那么淌着。

我也哭了。

我们俩坐在河边,哭得跟两条狗似的。

他说玉芬我没办法,我总不能不要我妈。

我说我知道,我不怪你。

可我心里怪他。怪了大半辈子。

那之后好几年我都不想找对象,觉得再也没有人比他对我更好了。

可人总得往前走,我不能一辈子抱着那块不走字的上海牌手表过日子。

二十四岁那年,经我二姨介绍,我嫁给了第一任丈夫张宝山。

他在化肥厂当工人,人老实,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爹妈都是本分人。

我想着条件不错,就嫁了。

刚结婚那阵还行,他也挺疼我的,下了班回来还帮我洗衣服。

可日子久了,我才知道他最大的毛病不是打人,不是骂人,不是不挣钱。

他闷。

闷到什么程度呢?

你能想象一个人下了班回到家,除了“吃饭了”“睡觉了”“嗯”“哦”之外,几乎不说别的话吗?

我下了班回来想跟他聊聊天,说说厂里今天谁跟谁吵架了,说说在街上碰见了哪个老同学,他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听着听着眼睛就闭上了。

有一年我过生日,满心盼着他能给我个惊喜。

结果到了晚上他也没想起来,我忍不住提了一句,他哦了一声说,明天给你补。

第二天下了班他拎回来一块巴掌大的蛋糕,往桌上一放就完事了。

不是嫌蛋糕小。是嫌他没心。

我买了件新衣服穿给他看,在镜子前面转了好几圈,他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电视屏幕。

我把衣服脱了叠好放进衣柜里,那一整个晚上他都没问一句你怎么不穿了。

我跟他说过很多次,我说你能不能对我上点心。

他说我怎么不上心了,我又没在外面乱搞,我又没不给你钱花,你还想怎样。

我说我想你跟我说说话。

他说有什么好说的,过日子又不是演戏。

夫妻之间连句贴心的话都没有,那还叫夫妻吗?

那就是搭伙吃饭的室友。

我在这段婚姻里越来越干瘪,像一盆没人浇水的花,叶子一片一片地黄,最后连根都枯了。

后来我有了外遇。

对方是菜市场卖肉的老赵,有老婆有孩子,我们俩就是偷偷摸摸的,算不上什么光明正大的关系。

跟老赵在一起我贪图的也不是别的,就是他会跟我说话,会夸我一句你今天穿这身挺好看的,会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切一块好肉用塑料袋包好了塞给我。

他知道我怕冷,冬天给我弄了个热水袋让我揣着。

我不要他的钱,不要他的东西,就要他那点热乎气。

这段关系维持了不到一年就散了。

老赵他老婆闻到了风声,闹到菜市场,把肉案子都掀了。

老赵吓得当天就给我打了电话,说以后别再联系了。

我跟他断的时候心里也没什么舍不得的,本来就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感情,就是两个寂寞的人互相取个暖。

但老赵这事让我彻底看清了自己——我就是受不了身边没个在意我的人。一天都受不了。

张宝山的婚姻撑了不到五年就离了。

离婚是我提的,他没意见,从民政局出来他低着头说了句玉芬你以后好好的。

那一刻我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毕竟在一起过了这么些年,他也确实没什么大的过错。

可性格不合这种事,处起来真的太累太累了。

我宁愿他打我一顿,也不愿意他把我当空气。

离婚以后我带着闺女回了娘家。

我妈那张嘴就没停过,天天念叨,说你带着个拖油瓶以后谁还要你。

我嘴上不吭声,心里想的是,我就不信我曹玉芬找不着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

三十四岁那年,我遇到了第二任丈夫刘大军。

他在工地上开挖掘机,一个月能挣五六千,在那年头算是高收入了。

人长得五大三粗,脾气也大,说话嗓门跟打雷似的,但是对我好起来那是真的好。

追我的时候那叫一个豪爽。

请我吃饭专挑县城最好的馆子,给我买衣服不看价格标签,还给我闺女买了一套新文具,带卡通图案的那种。

他结过婚,有个儿子跟着前妻,他说前妻嫌他穷嫌他粗俗跟别人跑了。

我当时觉得他挺可怜的,加上他对我又大方,就动了心。

我们好了大半年就结了婚。

婚后头一年还行,他虽然脾气暴可对我还算体贴,发了工资交一大半给我,剩点零花自己揣着。

可时间一长,他的本性就全出来了。

他爱喝酒,不是小酌的那种,是往死里喝的那种。

下了班回来,一瓶白酒就着一碟花生米,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瓶,脸涨得通红,眼珠子也红了。

喝多了就耍酒疯,砸东西骂人。

有一回他把饭桌掀了,盘子碗碎了一地,汤汁溅到墙上,我蹲在地上捡碎瓷片,他站在旁边骂骂咧咧,嫌我没用,嫌我做的菜咸了。

第一次动手是他喝了酒回来,我劝了他几句,他一把推过来,我整个人摔在地上,胳膊肘磕在桌腿上,疼了好几天抬不起来。

第二天他酒醒了,跪在我面前哭,说再也不敢了,以后再也不喝了。

我信了他。

第二次动手是他扇了我一巴掌,巴掌落在左边脸上,把我嘴角都打破了。

那天晚上我抱着闺女躲在卧室里反锁了门,他在外面踹门骂娘,门框上的灰噗噗往下掉,闺女吓得缩在我怀里直哭。

我捂着她的嘴不让她出声,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她头发上。

第二天天没亮,趁他还在打呼噜,我收拾了几件衣服塞进蛇皮袋里,拉着闺女走了。

连离婚都没去民政局办,是后来托人去办的。

这段婚姻结束得比第一段还惨烈。

可即使是这样,即使被男人打过、被伤得体无完肤,我骨子里还是没有恨男人。

我恨的是刘大军这个人,不是“男人”这两个字。

我见过好男人。

我知道不是所有男人都打老婆,我知道有周建国那样的,会半夜蹲在走廊里守着怕你害怕。

只是我命不好,没遇到能跟我走到最后的。

两段婚姻都失败了,我也消停了几年。

三十五岁到四十出头那段日子,我一门心思扑在闺女身上,不敢再碰感情的事了。

闺女就是我的全部。

我在超市当理货员,一个月两千八,省吃俭用供她念书。

她放学回来晚了,我就站在巷子口等着,不管刮风下雨。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我的心全在她身上,没工夫想别的。

可闺女总有长大的那一天,总有离开你的那一天。

送她去大学报到那天,我给她铺好床,挂好蚊帐,把牙膏牙刷毛巾一样一样摆好。

她送我到大巴车站,我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她站在站台上冲我挥手。

车子开了四个小时,我回到县城推开出租屋的门,屋里静悄悄的。

我把她房间收拾了一遍,把她小时候玩过的一个布娃娃摆正了——那布娃娃已经旧得不行了,头发掉了半边,裙子也褪了色,可她小时候每天晚上都要抱着睡。

我把布娃娃放在她枕头中间,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她忘在家里的一个粉色发卡,忽然就哭了出来。

不是小声哭,是嚎啕大哭,哭得整个人都在发抖。

她走了。

她以后会有自己的人生,会谈恋爱会结婚会有孩子,会离我越来越远。

这是没办法的事。

可我这屋里,就真的只剩我一个人了。

电视的声音再大,也填不满墙角里的那些空。

从那时候起,我就又开始想男人了。

不是有什么具体的对象,就是一种本能的渴望。

我渴望有个人能在下班回来的时候跟我说句辛苦了,能在我感冒的时候给我倒杯热水,能在我做了一桌子菜的时候认真地说一句好吃。

可是我这个年纪,已经不像年轻时候那么有自信了。

我开始觉得自己配不上好男人了——离过两次婚,长得也不好看,身材也走形了,兜里也没几个钱,谁还会要我呢?

可心里那股对温暖的渴望死活压不下去。

我就在渴望和自卑之间来回扯,把自己扯得乱七八糟。

四十五岁那年,超市新来了个主管,姓方,四十出头,比我小两岁,有老婆有孩子。

方主管人斯斯文文的,戴副眼镜,说话客气,对谁都笑眯眯的。

我明知道他有家庭,我明知道这样不对,可我还是陷进去了。

不是故意的,就是控制不住。

起因是他随口夸了我一句。

那天超市搞年底盘点,我一个人搬了好几箱饮料,码得整整齐齐,方主管路过看见了,说了句曹姐你干活真利索,比年轻人都强。

就这么一句普通的夸奖,我高兴了一整天。

晚上回去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回味,他那句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每个字都不舍得漏掉。

后来我就开始不自觉地多看他两眼,早晨多带一份豆浆油条放在他办公桌上,帮他整理货架的时候比整理自己的还用心。

做这些的时候心里又甜又煎熬。

明知是死路一条还要往前走,明知前面是悬崖还要往下看。

这份暗恋当然没有结果。

方主管后来调走了,调去市里的总店,走的那天我请了半天假,在车库里一个人坐到天黑。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蓬头垢面眼角全是皱纹的女人,忽然就笑了——曹玉芬,你都多大岁数了,还跟个小姑娘似的搞暗恋,你丢不丢人?

可笑着笑着又哭了。

我从那以后好像忽然想开了。

我不是在渴望某个特定的男人,我是在渴望被人看见、被人认可、被人需要。

方主管也好,周建国也好,老赵也好,他们都不过是这种渴望的一个载体。

我爱的不是他们,我爱的是一种有温度的关系,一种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的连接。

现在的我单身,快五十了,在相亲角徘徊过。

有一次我在公园相亲角站了一上午,举着张自己手写的牌子,上面写着“女,48岁,超市职工,离异,有房(租房),觅年龄相仿条件相当男士”。

太阳底下晒得我头晕,来来往往的人从我面前走过,有人扫了一眼就走了,有人干脆连扫都不扫。

我也上过那种中老年交友网站,注册了个账号,用了一张美颜拉到最大的照片。

消息发过去,人家一看是超市理货员,月薪两千八,租房住,就再也没吭声了。

有一个回了四个字——“不太合适”。

我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半天,然后把手机扣在桌上,去厨房给自己下了碗面。

也见过一个退休老头,六十几了,人倒是不坏。

我们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上午,他从头到尾在讲他孙子的学习成绩有多好,我从头到尾在听。

中午他说回家吃饭了,我说好。

第二次见面还是这样。

第三次我就没去了。

不是嫌他不好,是那种相处方式让我觉得冷。

早上公园坐坐,各说各的话,中午各自回家吃饭,平淡得跟白开水泡饭一样。

我要的不是这个。

我承认我贪心,我就是想要那种热热乎乎的感觉,搭伙过日子那种不冷不热的我受不了。

上个月我过生日,四十九岁生日。

没有蛋糕,没有蜡烛,没有人在零点给我发祝福。

闺女打了个电话,说妈生日快乐,我说嗯,你在外面好好的。

挂了电话我给自己下了一碗面,卧了个鸡蛋,放了把青菜,端到茶几上,坐在小板凳上一个人吃。

吃到一半手机忽然响了。

是我们超市新来的送货司机,姓王的,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平时见了我叫曹姐。

他说曹姐,今天你生日啊,听同事们说的,生日快乐。

我说谢谢你啊小王。

他说曹姐你一个人过生日啊,我说嗯。

他说那怎么行,你等着我给你买个蛋糕去。

我说不用不用真不用,他说你别管,你等着。

过了半个多小时他还真来了。

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车筐里放着一个六寸的小蛋糕,奶油做的,上面插了一朵粉红色的奶油花,花旁边歪歪扭扭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字。

他脸上全是汗,把蛋糕往我手里一塞,说曹姐你别嫌弃,这是我下班顺路在蛋糕店买的,店员说这款卖得最好。

我说小王你这孩子,花这个钱干什么。

他说姐你别客气,那我走了啊,明天还得早起送货呢。

说完蹬上车子就走了,链条哐啷哐啷响,拐个弯就不见了。

我把蛋糕放在桌上,看着那朵歪歪扭扭的奶油花,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不是因为感动,虽然也有点感动。

而是因为我忽然就明白了一件事。

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他送我的不是蛋糕。

他送我的是善意,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温暖。

而我这一辈子,从五六岁给小军涂紫药水开始,到十九岁跟周建国在河边哭成一团,到如今快五十了在小王送的奶油花面前掉眼泪,我要的无非就是这种东西。

我要的是有人在乎我,有人记得我,有人愿意在知道我生日那天特地跑一趟,哪怕只是一个六寸的小蛋糕。

这种在乎不一定是爱情,可爱情里一定有这种东西。

我喜欢男人,我离不开男人,归根到底是因为男人能给我一种被需要被珍视的感觉。

当然伤害也是他们给的,可温暖也是。

我不敢说所有男人都好,就像不能因为一棵歪脖子树就否定整片林子。

我见过周建国那样温柔到骨子里的,见过张宝山那样老实木讷却冰凉彻骨的,见过刘大军那样狂躁暴烈的,也见过老赵那样彼此取暖打发寂寞的。

还有方主管那样让我重新尝到暗恋滋味儿的,还有小王那样什么也不图就给我送一个蛋糕的。

他们构成了我生命的底色,他们让我痛过,也让我笑过。

没有他们我的日子一样能过——可那是另一种过法,是把窗帘拉得死死的在黑暗里数钟表走针的过法。

快五十岁了,我依然觉得身边应该有个男人才算完整。

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名分,是为了那种水乳交融的亲密,是半夜牙疼的时候有人能给你递一片止疼药,是过生日的时候有人能跟你说一句生日快乐,是走在路上有个人能搀着你的胳膊死都不松手。

今天早晨我去上班,路过菜市场的时候看见一对老夫妻在买菜。

老头大概七十多了,走路颤颤巍巍的,老太婆搀着他的胳膊,一边走一边骂他,死老头子让你多穿点你不听,冻感冒了又得我伺候你。

骂归骂,可她的手从来没有松开过。

老头嘿嘿笑着,也不还嘴,就从兜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块刚出锅的糖糕,递了一块给老太婆。

老太婆接过来咬了一口,嘴上还在骂,可眼角全是笑。

我站在马路对过看着他们,看了很久。

我突然想,我这辈子能有这么一天吗?

有个人,哪怕天天骂我,也天天搀着我的胳膊,死都不松手。

也许有,也许没有。

我不知道。

但上个月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跟人说过。

那个给我送蛋糕的小王,第二天来送货的时候,在超市后门的卸货区碰见我,忽然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喊了一声曹姐。

我说干啥。

他挠了挠头,说曹姐你别多想,我就是想问问,你平时一个人住,要是有什么重活累活搬不动的,你给我打电话,我来帮你弄。

说完他脸红了,踩了脚油门就走了。

我看着那辆厢式货车突突突地开出巷子,排气管冒着白烟,拐上大路不见了。

后门的感应灯灭了,我站在黑暗里,手插在红色工作服的兜里,攥着手机。

手机里刚存了他的号码,备注写的是“小王”。

风从巷子那头灌进来,有点冷。可我手心是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