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韩国国会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强行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8月4日,韩国总统李在明主持国务会议,正式批准了这项修正案。
这项法案彻底剥夺了韩国检察官长期拥有的直接侦查权,并决定在2026年10月2日正式撤销运行了78年的韩国检察厅。
曾经被检方多次起诉、绝食送医的李在明,完成了对韩国司法体制的全面重构。
而此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前总统尹锡悦,只能在狱中亲眼看着这一历史过程。
2026年2月19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前总统尹锡悦进行了一审宣判。
根据韩国联合通讯社的报道,“法院认定尹锡悦在2024年12月3日深夜发布紧急戒严令、出动军队封锁国会并试图抓捕政界人士的行为,构成了韩国刑法中的“内乱头目罪”。”
法庭最终驳回了特检组求处死刑的要求,判处尹锡悦无期徒刑。很多人认为法官判处无期徒刑是给予了照顾,但从韩国法律实务来看并非如此。
根据韩国法务部公布的数据,韩国自1997年12月30日执行了最后一批死刑犯的枪决后,已经连续29年没有执行过死刑,在国际上被归类为“实质上废除死刑的国家”。
如果法院判处死刑,尹锡悦只是成为关押在拘留所里的死刑犯,无法真正执行。
判处无期徒刑,意味着他必须在监狱里服刑到终老。
除了内乱罪的判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案卷记录显示,“尹锡悦此前已经因为涉嫌下令向平壤投放无人机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因为妨碍公职人员执行逮捕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此外还有8起刑事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为了防止未来发生政治变化,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向韩国国会提交了《赦免法》修正案。
李在明在参加总统竞选期间曾公开表示:“如果尹锡悦被法庭定罪,他就应该永远不能出狱,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后续的统治者再次破坏宪政机制。”
国会记录显示,执政党议员通过这项修法,直接关闭了尹锡悦获取总统特赦的法律渠道。
尹锡悦失去的不只是个人自由,他必须在监狱中服刑,亲眼看着自己曾经长期任职并依赖的检察体系被彻底改组。
李在明之所以如此坚决地推动这项司法改革,是因为他与韩国检察体系有着长期的对抗过程。
根据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的办案记录,李在明在担任城南市长、京畿道知事和共同民主党党首期间,先后被检方发起了6项起诉,涉及4起刑事案件。
2023年9月18日,李在明在绝食抗议进入第19天时,因为器官衰竭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根据韩国媒体当时的报道,就在李在明被送入急救室的当天,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依然向法院申请了对李在明的逮捕令。
2024年12月3日深夜尹锡悦宣布戒严后,戒严司令部公布的抓捕名单中,李在明高居14名政界人士的第一位。
2025年6月,李在明在总统大选中获胜,当选韩国总统。上台之后,他立刻推动国会通过了《内乱特检法》和《金建希特检法》,对尹锡悦及其亲信展开调查。
随后,李在明将改革目标锁定在韩国检察机关的法律权限上。
韩国检察机关的权力结构源于1948年设立的检察厅,并在1954年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中得到确立。
在过去78年中,韩国检察官同时拥有直接侦查权、公诉独占权、令状申请权和对警察的侦查指挥权。
全斗焕、卢泰愚、李明博、朴槿惠等前总统都在卸任后遭遇检方调查并被判刑,卢武铉则在2009年接受检方调查期间跳崖身亡。
尹锡悦本人也是依靠主导调查朴槿惠案而获得政治名声,最终当选总统。
2026年7月31日,国会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表决。反对党国民力量党发起了冗长辩论以拖延时间。
共同民主党利用议席优势终止了冗长辩论,最终法案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国民力量党议员绝大多数退场表示抗议。
2026年8月4日,李在明主持国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修正案。面对反对党动用总统否决权的要求,李在明在会议上公开表示:“总统否决权不是想用就用,只有触及三权分立和宪政秩序才该启动,而这项法案不属于这种情况。”
法案通过后,代理检察总长当场向法务部递交了辞呈。
根据韩国国会和法务部公布的改革方案,这项法律修正案将于2026年10月2日正式生效。
届时,在韩国运行了78年的“检察厅”将不复存在。
新体制下,法务部下属将成立“公诉厅”,原检察官的职能被严格限制在提起公诉和维持公诉上。公诉厅不具备任何直接立案、自行搜查或讯问嫌疑人的权力。
原本由检方掌握的直接侦查权被分流给三个部门:普通刑事案件由警察厅负责;涉及大型企业、金融领域的重大犯罪交由行政安全部下属新设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高官职务犯罪则由“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
新法律同时规定,检察官如果认为警察侦查有遗漏,只能要求警方开展补充侦查,检察官本人不得直接重新调查。
对于这项改革,韩国政坛与社会各界的评价截然不同。
反对党国民力量党发表声明,指责李在明推动这项改革是为了削弱司法机关对自己相关案件的追诉能力。
首先是警察系统的权力急剧扩大,如果监督机制无法跟上,警察部门可能出现新的权力集中问题。
在复杂经济犯罪和高科技犯罪领域,警方和新成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能否在短期内具备足够的侦查能力,依然存在未知数。
从我们的立场来看,韩国这次司法体制改组,标志着其长期存在的“侦诉合一”特权体系被法律程序强行拆解。
司法工具如果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必然会导致制度本身的混乱。
李在明政府通过立法手段完成了权力的重新划分,但这并不意味着韩国的政治斗争会就此熄灭。
2026年10月2日新体制正式运行后,新设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能否保持独立办案?警察部门在获得庞大侦查权后是否会引发新的权力争议?
失去侦查权的公诉厅又将如何在司法体系中发挥作用?这些问题都将在未来的韩国政坛继续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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