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长安街知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教学中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不同年级的学生又该如何因类施策?这些困扰一线教师的问题,如今有了答案。《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不仅逐一厘清上述疑问,也让教师一直期待的“底气”有了现实制度依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翻看《细则》,一个突出感受就是根据学生所处学段,对惩戒方式精准分类。比如,针对小学1至4年级的学生,应以口头教育、正面引导、即时纠正为主;小学5至6年级学生,可在强调说服教育的同时,适度适用细则规定的教育惩戒措施;针对初中阶段学生,可依法依规适用细则规定的各类教育惩戒措施……这种“因龄施惩”的制度设计,给了教师一把尺子,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都有了明确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还敏锐回应了网络时代的校园新问题。比如,将“打骂同学、老师”扩展为“或通过网络等方式对老师、同学等他人进行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侵害行为”,堵住了规则上的模糊地带。近年来,网络欺凌正以更复杂、更隐蔽、更持续的方式,侵入未成年人的社交与生活。北京将相关情形纳入惩戒范围,相当于将“教室”边界延伸到了网络空间。教师面对“按键伤人”不再束手无策,对学生而言,这也是一个清晰的提醒:屏幕不是护身符,网络同样有规矩。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教师面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常常陷入两难。管得轻了,学生不以为意,纪律形同虚设;管得稍重一点,可能引来家长质疑、网络非议,甚至动辄被贴上“体罚学生”的标签。久而久之,不少教师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管教、不敢较真,不少孩子也由此缺失了基本的规则意识。对此,《细则》明确表示,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这等于给了教师一个明确的预期,只要依规行事,背后就有制度撑腰。

教育需要春风化雨的温柔,也需要立规明矩的锋芒。惩戒从来只是手段,帮助学生在有边界的环境里学会判断是非,在承担后果的过程中建立责任感,才是教育的目的所在。当然,要想制度真正用好,少不了学校、教师、家长等多方形成合力,更需要社会舆论给教师多一点信任、少一份苛责。师者尽责、家庭理解、社会包容,让孩子知规守礼、向阳成长,这才是教育最好的模样。

撰文:邱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