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美国最近先是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随后又将40余家中国实体增列至“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实体清单。这些做法毫无事实依据,实际是借所谓“人权”和“强迫劳动”之名,进行一场包裹地缘政治算计、以别国尤其是一些全球南方国家利益为代价的经济胁迫。
美国对外强加单方面“标准”和要求
美国口中的所谓“强迫劳动”具有典型双标属性。美国是少数几个尚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国家之一,该公约规定强迫劳动被视为犯罪行为。历史上,美国之所以未批准该公约,部分原因在于其允许私营公司从美国的监狱劳工中获利,而这违反了国际公约。对于这次加征“强迫劳动”关税,美方甚至声称,一个国家是否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是否在国内打击强迫劳动,并不是美国的考查标准。这意味着,判断一国是否重视劳动权益保障,不在于其是否改善本国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和惩治违法企业,而是是否符合美国单方面提出的“标准”和要求。
而且,美国所谓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实行“可反驳推定”——只要商品全部或部分涉及特定地区或实体,原则上即可被禁止进口;进口商则需提供较高标准的证据,证明所涉商品中不存在“强迫劳动”。也就是说,覆盖范围不再只是某个地区或某家工厂,而是沿着棉花、矿产、光伏材料、钢铁、零部件等多层供应链向下游扩散。对于不少发展中国家而言,即使最终产品在本国完成生产,只要上游原料来源受到质疑,整个出口链条都可能受到影响。
面对美方打着“反对强迫劳动”幌子的操作,本已长期遭遇“剪刀差”不公、处于国际贸易“边缘地带”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缺乏反制能力和渠道,面临为美国单边霸权行为买单的境遇。
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面临冲击
美国以“强迫劳动”为名行经济胁迫和霸凌之实,对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的参与主体造成严重打击,一些全球南方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或将因此受阻。
一是产生明显的“第三国连带效应”,打击正在经历产业升级的南方国家。美国并不只看最终产品的原产国,而强调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相关投入品。因此,越南、马来西亚等国企业即使本身不在中国新疆生产,也可能因光伏、纺织等上游投入品来源而遭到美国审查。依据美国海关统计,在被拦截审查的太阳能产品中,来自越南的货物占相当比例。这意味着希望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不得不面对美国出于政治考量而强加的所谓“供应链合规风险”。
二是显著抬高南方国家中小企业进入全球价值链的门槛。美国要求的供应链溯源不是简单提供一张原产地凭证,而可能要求企业证明“矿山—原材料—中间品—加工厂—出口商”整个链条的来源、所有权和交易关系。经合组织(OECD)研究显示,全面追踪多层供应链在许多情况下非常困难;世界银行也警告,复杂的追踪和尽职调查要求尤其可能使发展中国家中小出口商因资源和能力不足而被排除在全球供应链之外,规模小、数字化程度低、证明能力弱的企业尤其艰难。
三是阻碍南方国家参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例如,非洲大陆自贸区旨在扩大地区贸易、促进区域产业链和原材料本地化配置。但在美国“全部或部分使用强迫劳动投入品”的审查逻辑下,一件产品只要包含来自第三国或者区域供应商的“高风险”投入品,就可能面临质疑。为了降低美国市场风险,非洲出口企业可能减少从监管和追溯能力较弱的非洲邻国采购,转而购买价格更高、认证体系更加完善的发达国家原料。这会削弱非洲内部采购、本地配套和产业协同,增加非洲大陆自贸区形成完整价值链的难度。
另外,美国以“人权”和“强迫劳动”为名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审查,实际上却可能对南方国家的人权事业发展造成破坏。
一方面,或将导致相关国家失业率攀升。例如,南非、埃及和摩洛哥等国拥有一定规模的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和其他出口制造业,为当地民众进入正规就业市场提供了重要渠道。相关企业一旦被美国“卡关”并失去订单,一些工人可能重新进入低收入、非正规和缺乏劳动保护的部门,生存压力随之增大。
另一方面,可能诱发跨国企业“过度合规”和预防性撤单,从而加剧全球南方国家的系统性经济风险。面对美国市场准入风险,一些企业往往不是等待证据充分后再决策,而是提前“去风险”:减少与无法完成全链条证明的供应商合作,把订单集中到少数拥有认证、数据库和法务能力的企业。这样可能会使全球南方国家的本地供应商被挤出国际订单体系。对于那些出口导向型和依赖外资的南方国家,技术提升、员工培训和本地供应商培育等环节都将受到影响,发展动力也将因此遭到削弱。
借“强迫劳动”之名挤压别国发展权
美国以“强迫劳动”之名上演经济胁迫和经贸霸凌,却将成本主要转嫁给了全球南方国家。如果美国真的重视劳动者权益,就应依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一定义和证据标准,与国际社会一道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制度。但所有人都清楚,即便一国已经通过立法、执法等多种手段全面禁止强迫劳动,只要让美国觉得不满意,照样会被华盛顿贴上所谓“不合理”和“强迫劳动”的标签。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履行国际义务,被偷换为是否服从美国“标准”,国际劳工问题也被扭曲成维护美国商业利益的贸易工具。
美国依据本国优先原则设置“标准”,要求其他国家无条件配合,等于是霸占在全球产供链中的绝对优先和自利地位,却让南方国家的生产商和劳动者支付费用。这事实上构成了对南方国家发展权的挤压。
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实现自主发展首先就意味着要牢牢把握选择发展道路、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和实现产业升级等权利。美国以“强迫劳动”为名推行单边胁迫举措,其后果之一是增加南方国家的出口成本、削弱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力、延缓相关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并在已经存在的技术和制度差距基础上增添新的“发展鸿沟”。这种做法首先冲击的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导致全球南方减贫进程更加艰难。而且,美国提高其他国家高附加值产品进入美国的门槛,实际上是希望全球南方国家继续扮演提供初级资源的角色。这将直接削弱南方国家延展产业链、提高本地加工率和创造制造业就业等的能力和空间,迫使它们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继续处于“出口原材料、进口工业品”的低附加值位置。
就此而言,美国炒作“强迫劳动”概念,本质上仍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以及经济胁迫与霸凌的表现,核心是把美方单边市场优势变成制度强制,把美方单方面定义的所谓“劳工权利”与供应链重组和贸易保护捆绑在一起,进一步压缩其他国家尤其是广大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空间。真正关心人权的国际贸易机制设计,理应致力于缩小全球南北发展差距,而不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为名,行压缩其他国家发展空间之实。(作者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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