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证竟成犯罪通道!为3588元办理161张营业执照,背后黑色产业链被彻底摧毁。
在各类网络兼职群中,一些看似简单,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即可获利的“轻松兼职”,往往暗藏巨大法律风险。近期,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批量买卖营业执照的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多名被告人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一条隐蔽的黑色产业链被彻底摧毁。
2025年4月,闲赋在家的赵某某因无业、经济拮据,在QQ群中看到一条所谓“兼职信息”: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每办出一张即可获得10元好处费。在利益诱惑下,赵某某未加思索便参与其中,一步步落入犯罪陷阱。
整个过程如同流水线作业。上家通过网络平台发起申请,赵某某仅需在线完成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营业执照办理成功后,将电子版发送上家审核,审核通过即可领取报酬。全程线上操作,无需到场,无需实际经营,便捷高效的流程让赵某某逐渐放下最初的顾虑。
更让他觉得“有利可图”的是,一张营业执照可以反复变现。上家使用同一份执照在不同平台注册店铺,赵某某每配合一次验证,就能再次获得10至12元。在短短三个月内,赵某某累计办理并出售营业执照多达161张,注册地涉及浙江、广东、安徽等多个省份,相关经营场所和租赁合同均由上家伪造,赵某某从未进行任何核实。
截至案发,赵某某共获利3588元。面对讯问,他坦言自己是因为缺钱和心存侥幸,认为只是配合办证,并非主动买卖,且看到多人参与便误以为不会触犯法律。最终,赵某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然而,赵某某只是整条黑色产业链最末端的“工具人”。在他背后,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收购犯罪团伙。经查,2025年5月以来,杨某纠集朱某某、张某、刘某等人,以注册网络平台账号出售牟利为目的,通过中介在兼职群大量引流,从蔡某某等众多人员手中收购营业执照。
该团伙层级清晰、运作成熟:杨某负责联系上家、统筹资金结算;朱某某协助管理业务;刘某在网络群发布信息、收集营业执照资料;张某负责平台认证并汇总信息。短短数月,该团伙利用收购的营业执照注册平台账号数百个,已查实的涉案营业执照达49张。
2026年1月,公安机关以杨某、朱某某等10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卷,精准厘清整个犯罪链条,明确各成员地位作用,依法及时提起公诉。2026年5月15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对杨某等团伙成员及赵某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不等刑罚,均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指出,此类低价收购的营业执照,最终常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虚假宣传、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前部分网络平台对入驻主体仍以形式审查为主,缺乏实质性核验,导致无实际经营、无真实场所的空壳主体能够轻易登记入驻,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
在这里也把相关法律规定讲清楚,希望每个人都记在心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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