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重新启用以下十三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共7天。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现将道路交通违法自动抓拍设备设置位置通告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特此通告

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1日

来源:岚县融媒